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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起地上的步槍,頭也不回地向著樹林外走去。
她知道自己的使命,必須快點兒把訊息傳出去,因為這不僅僅關乎到幾位戰友的生死,更是關乎前線十數萬薩克森將士的性命。
“現在他們怎麼辦?”
艾琳達的離開,讓普拉託鬆了一口氣,扭過頭,看向那兩名半死不活的俘虜。
“沒必要殺了,但是不能讓他們再有戰鬥能力。”
說完話,李輝便抽出刺刀,面無表情地走過去,然後狠狠刺向俘虜的大腿。
全程沒有任何遲疑,彷彿拿刀捅人這種事兒,就像抓癢一樣平常。
兩名俘虜,各自又捱了兩刀,傷口全在大腿上,避開了大動脈,所以不會致命。
但受了這種傷,行動會受到較大限制,李輝也沒有解開他們的繩子,大有一種放任其自生自滅的意思。
“你真的只有十九歲麼?怎麼感覺服役時間比我都長。”
巴特勒突然開口道,他覺得自己之前小瞧了這個少尉,對方在心智上,似乎比自己還要成熟得多。
“當然,證件上面寫得很清楚。”
李輝隨意地回著話,隨手撿起俘虜的裝備,把能用上的都拿了出來。
東西不算多,一隻望遠鏡,一把訊號槍,兩杆勒貝爾步槍,以及兩發訊號彈,百餘發子彈和五顆長柄手榴彈。
“我的槍和子彈給你們,省著點兒用。”
嘆了一口氣,李輝解下自己的子彈帶,準備交給巴特勒和普拉託。
這是無奈的選擇,剛才阻擊敵軍渡河,他們已經消耗了近一半彈藥,如果不使用加洛林人的裝備,他們打不了幾槍,就只能靠拼刺刀戰鬥了。
“還是把他們的槍給我吧,這東西我以前打獵時用過。”
普拉託突然開口,他拿過一杆勒貝爾步槍,熟練地上膛,然後又熟練地卸彈。
作為加洛林陸軍的制式裝備,距離第一支勒貝爾步槍誕生,已經過去整整四十個年頭。
相比起薩克森士兵使用的毛瑟步槍,勒貝爾步槍的載彈更多,而且還使用口徑更大一點的八毫米步槍彈。
但缺點也不少,比如槍身笨重,彈道穩定性差,以及嚴重過時的裝彈方式。
如果有選擇,薩克森計程車兵肯定不會選擇使用這種步槍,但現在情況特殊,何況普拉託本就是獵戶出身,早年狩獵使用過這款槍,至少用起來會比另外兩人順手得多。
“好吧,那將你的槍和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