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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心理挖下來的,可能順著馬桶沖走了,也可能被隨便丟在了什麼地方,上面的意思是抓緊時間把這個案子結掉,不要讓輿論繼續擴大,確認兇手沒錯就行。”陳思靈的話有些沉悶,只是陶樂知並沒有注意到,他的目光放在人群中略顯尷尬,但又充滿活力的三個新人身上,覺得很羨慕。
他很想再看看趙婷的卷宗,但這幾年上面的人知道他的性子,尋常時候找點麻煩就算了,現在案子眼看著要判下來,兇手證據也已經固定,要是再為了點細枝末節的東西耽誤案件程序,高低得給他個處分。
但陶樂知心裡依舊沒有放棄,五年前的馮平案,四年前的枯井屍體案,天台水箱殺人案,三年前的惠安小區命案,還有趙婷的案子,儘管被害人之間沒有任何聯絡,已經到案的兇手彼此之間也沒有任何關聯,但這些被害人都出現了身體組織器官丟失的情況。
難道只是巧合麼?
他趴在桌子上,像過去一樣一點點梳理這個案子的細節,試圖找到新的突破口,但想著想著,他突然開始感覺事情有些不對了。
按照孫菁的口供,趙婷誤認為約她去洗手間的人是劉一曉,才吃了催請的藥物,這沒有問題,也能解釋為了同樣是女人,孫菁動手的時候趙婷幾乎沒有反抗的力氣,因為這種致幻藥物會削弱神經傳遞的敏感程度。
但現在回過神來他才意識到,孫菁交代了他殺人的詳細經過,卻從始至終都沒有提到他挖了趙婷眼睛。
報復性的殺人,這種充滿暴力和傷害性的行為,兇手印象應該會非常深刻,是有意為之,她絕對不會漏掉,而金悅新城的監控就算長時間沒有檢修過,但在案發當天壞掉也確實有些巧合。
另外,如果是要嫁禍,孫菁大可以穿劉一曉的鞋子,沒有必要穿一雙不合腳的鞋,如果在行兇過程中發生扭打,這雙非常不合腳的鞋子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她的行動能力。
但如果兇手不是她,她為什麼要承認呢?
陶樂知觀察的很仔細,孫菁在錄口供的時候情緒的變化並不是偽裝。
那就只剩另外一種情況,在孫菁離開之後,還有另一個去了現場,那個人為了隱藏自己,故意穿了大碼的鞋子。
那個人為什麼要去現場,又做了什麼?
想到這裡,陶樂知覺得頭上冒出了冷汗,他隱隱感覺到似乎有一隻巨大的手在操控這些事情,也許這隻手在五年前,或者更久之前就已經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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