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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從放空切換到緊張之間的轉變順暢自如,看不出一點“表演”的痕跡。
要知道,在陌生人面前扮演精神病所需要的勇氣遠比人們想像的多,必須拋開身段和心理包袱,何況海瑟·米歇爾平時是光鮮亮麗的模特兒,演伯莎所需要的心理建設絕對不是一天半天就能建立起來。
可是,她入戲的過程太流暢了,馬克甚至沒反應過來她是什麼時候入戲的,當她轉過身來的時候,她赫然就是那個閣樓上的瘋女人!
長期缺乏正常社交的後果是,她的神經變得極度尖銳和敏感,稍有風吹草動就會破裂。與其說她是猛獸,在她看來她以外的人都更像猛獸,她之所以傷害人,是為了保護自己不受別人傷害。
人們都視她為瘋子,卻有想過她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嗎?
跟愛德華·羅徹斯特聯婚不是伯莎的本意,那個年代的女人沒有選擇,父親要她嫁她便嫁,哪怕是個素未謀臉的陌生人。
伯莎的家
人用欺騙的手段,讓羅徹斯特娶了有遺傳精神病基因的伯莎,他知道真相後自然是恨透了梅森一家,就算他知道這不是伯莎的錯,卻也無法把她視為自己的合法妻子。
女人婚前靠父親,婚後靠丈夫,羅徹斯特成了她唯一可以依靠的物件,伯莎嘗試討好他,可他並不把她當作人來看,儘管他極力隱藏,卻藏不住他對伯莎的鄙夷,於是在長期的壓抑後,伯莎在沉默中爆發,她發病了,變得狂躁甚至有攻擊人及縱火的傾向。
然而羅徹斯特沒有想過要拯救伯莎,直接把她囚禁在閣樓上。
本來還有救的,都被弄的沒救了。
怎麼瘋狂不是演伯莎的重點,重點是那瘋狂背後的痛苦及壓力。
從原著中伯莎三番四次的從閣樓逃出去就能知道她沒有完全瘋掉——哪個瘋子能這麼精準的偷出鎖匙並且潛入羅徹斯特的房間縱火?
只是沒人關心沒人陪伴的歲月磨滅了她的理性,只剩下一個念頭——她恨這個像囚禁犯人一樣把她關在閣樓多年的男人,她恨這段婚姻,她想要逃出去,想置他於死地以終結自己的痛苦!
她看見穿著婚紗的簡,那純白的衣裳在刺痛著她的眼睛,十多年前她也像這般穿著漂亮的婚紗嫁給了羅徹斯特,殊不知那是惡夢的開始。
她不恨簡,她只覺得簡跟她一樣可憐,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嫁給這個冷漠又刻薄一樣的男人,複雜的情緒在她眼中交戰,瘋女人奮身向前撲去,她的膝蓋重重的撞到地板,卻絲毫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