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還要打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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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野狼對練。”
老趙說:“那不危險嗎?”
“在脖子裡套上厚厚的皮甲,就算是老虎也咬不穿。上身也穿上皮甲,萬無一失。受傷無非就是一些皮肉傷,沒啥事的。”我笑著說,“開始的時候確實會被咬,被一隻狼咬住了脖子,拽著我就跑。不過我脖子上有皮甲,它根本就咬不穿,我一伸手就抱住了狼的脖子,一擰身就上了狼的後背,脖子用力往後一擰就掙脫了狼口,然後雙手死死地勒住了狼的脖子,硬生生把狼勒死了。不過狼肉不好吃,和豬肉比差遠了。”
老趙點頭說:“你這文叔叔看來是個老獵手了,我倒是有興趣拜訪一下他。”
我笑著說:“好啊好啊,等有機會我們坐火車去一趟嘛,我確實想好好報答文叔叔,他對我跟對親生兒子一樣好。”
老趙這時候拿出一把飛刀,一扔剛好就插在了柿子樹上。
我不得不說:“老趙你以後練飛刀能不能不要插柿子樹了?”
“你小時候沒幹過這種事嗎?”老趙根本不聽我的,抱著膀子去廚房了。
我想不到陸英俊把事情鬧大了,他竟然正式給我下了戰書,還搞得沸沸揚揚。
大家都知道我和陸英俊要比武,獎金是五十萬美金。
獎金是由是鼎盛貿易商行贊助的,也就是陸英俊的商行。
這樣一搞,一場對賭,成了一場合理的比試。
筆試地點設定在了潘家園大集,方形的擂臺已經搭建好了,都是按照拳擊的規矩來的。打的時候不許打後腦,不許打脖子,不許打褲襠,不許打後腰,不許打後背。最關鍵的是,拳擊不許用腿進攻。
說心裡話,我也不善於用腿攻擊。因為用腿的話,自己很容易失去重心。腿主要是用來移動身體的,攻擊最主要的手段還是要用手和肘部。
不過拳擊的規則除了拳頭,不許用肘部。
其實不用腿的規則我能理解,但是不讓用肘就有點理解不了了,難道是怕打死對方嗎?
我是不想和他打這種對則的比賽的,明顯就是我吃虧。
另外,我也不願意戴上那柔軟的拳套,戴上之後就沒辦法抓了啊,也沒有辦法摔。
蕭安說:“簡直不要臉,我們也沒答應和他打拳擊啊!他願意打拳擊就讓他自己打拳擊好了,我們想怎麼打就怎麼打嘛!”
我說:“到時候他會說我犯規,判我輸。這陸英俊是啥人你又不是不知道,他這人一點不仁義。”
“但是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