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王尚書、吳知府,你們可知罪?”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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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一個侍衛匆匆跑來稟報:“王爺,我們在庫房的廢墟中發現了一塊奇怪的令牌。”
我湊上前去瞧了瞧,這令牌的材質和樣式都極為罕見。
王爺臉色愈發凝重,“此事愈發複雜,看來背後牽扯眾多。”
還未等我們從這混亂中理出頭緒,皇上下旨立即審案。
於是,我開始審王尚書和知府吳良辛的案子,這二人平日裡魚肉鄉里,為非作歹,百姓們對他們早已是怨聲載道。
公堂之上,王尚書挺著個大肚子,臉上肥肉橫生,眼神中卻透露出一絲不屑。知府吳良辛則是尖嘴猴腮,眼珠子滴溜溜地轉,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
我一拍驚堂木,大聲喝道:“王尚書、吳良辛,你們可知罪?”
王尚書冷哼一聲,“你算什麼東西,也敢審我?”他那囂張的態度讓我怒火中燒。
我怒不可遏,“大膽!你們犯下的罪行天理難容,今日定要讓你們認罪伏法!”我怒目圓睜,死死地盯著這兩個惡貫滿盈之人。
經過一番審訊和調查,證據確鑿,他們的罪行一一浮出水面。他們二人犯下了十大罪,條條當誅。
這十大罪包括:其一,貪汙受賄,他們將國庫的錢財據為己有,中飽私囊,數額巨大,致使國家財政虧空,民生建設停滯;
其二,草菅人命,隨意殺害無辜百姓,只為滿足自己一時的私慾,視人命如草芥;
其三,強佔民田,透過威逼利誘等手段,強行奪取百姓賴以生存的田地,讓無數百姓流離失所,無家可歸;
其四,賣官鬻爵,將朝廷的官職當作商品進行交易,使得一些無能之輩佔據要職,擾亂朝綱;
其五,結黨營私,拉攏一批官員形成利益集團,排除異己,打壓忠良之士;
其六,私吞賑災糧款,在災荒之年,不顧百姓死活,將用於救濟災民的糧食和錢財私自吞沒;
其七,縱奴行兇,其府上的奴僕仗著主人的權勢在街市上為非作歹,欺壓百姓,而他們不僅不管教,反而包庇縱容;
其八,虛報戰功,在邊疆戰事中,為了邀功請賞,虛報殺敵數量和戰功,導致朝廷戰略決策失誤;
其九,私造兵器,暗自打造兵器,有謀逆之心;
其十,欺君罔上,在向皇上奏報之事上弄虛作假,矇蔽聖聽。
每一條罪行都令人髮指,按照律法,應該誅九族。
訊息傳出,全城百姓歡呼雀躍,拍手稱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