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錢執事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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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語有云:唯送死以當大事。
意思就是說世上沒什麼比治喪更重要的事情,尤其在農村地區,喪葬禮儀風光與否,直接關係到子孫的賢孝名聲。
葬禮要辦得風光體面,就少不了一名合格的“金錢執事”。
所謂“金錢執事”,就是負責在出殯路上拋撒紙錢冥幣開路的人,這紙錢謂之“買路錢”,以此驅散攔路的孤魂野鬼,送亡人棺柩順利入土為安。
我叫吳子凡,我的爺爺吳慶豐,就是老家十里八鄉有名的金錢執事。
爺爺十六歲起開始吃這碗飯,練就了一手“漫天飛雨灑金錢”的絕技,丟擲的紙錢高飛數丈,如蝶舞飛花,賞心悅目,不少外地人家治喪,都專程來請爺爺前去幫忙送靈。
但金錢執事也有規矩禁忌,謂之“三不送”。
一不送生前忤逆不孝,死後風光大葬;
二不送官司纏身,牢獄而死;
三不送胎死腹中,一屍兩命。
只因為這三類死者怨念深重,出殯路上難免有許多周折,一旦接下這種活兒,容易撞“棺煞”,對金錢執事自身極為不利。
小時候我一直不懂這話的含義,直到某一次爺爺破例並因引起一系列詭異之事,我才真正明白這其中的利害。
在我十歲那年的暑假裡,某天下午村長葛二伯拎著菸酒糖食來我家找爺爺。
扯了幾句家常話,葛二伯開始說正事:“吳老叔,有個事兒得勞煩您幫忙,我就有個同學,就是隔壁村的羅寶才,他們家老太爺病故,託我請您過去當執事。”
“隔壁村老羅家?!”爺爺聽到這裡眉頭一皺,立馬拒絕:“這忙我可幫不了,你還是讓他們另請別人吧!”
為什麼爺爺會一口回絕呢?原來爺爺對隔壁村老羅家的情況有所瞭解,他家兒子羅寶才包工程發了財,在城裡娶了媳婦安了家,卻把年邁的老爹一個人扔在家裡,連生病臥床都沒人照顧。
老人生前不盡贍養的義務,如今老人過世了卻來風光大辦,這是典型的“生前不盡孝,死後胡亂叫”,給這樣的人家幫忙,犯了三大禁忌的第一條。
葛二伯見爺爺拒人於千里之外,賠笑道:“老叔,您老何必跟錢過不去呢?羅家這次給的酬勞可不少哩!”
他這一番話可算是點到了爺爺的軟肋,那年我爸媽到城裡做小買賣,生意剛起步沒掙到什麼錢,經濟頗為拮据。
我留在老家和爺爺生活,學雜費、伙食費等等各方面開銷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