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兇手汪倫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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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地抬頭看著方尋憶,消音器上怎麼會有自己的指紋?
自己睡著之後,兇手用自己的手握過?這是唯一的解釋。
侯萬淡淡道:“殺人也不戴手套,而且你衣服上也檢測出火藥反應,你殺了人,也不清理現場,衣服也不扔掉,看樣子是準備魚死網破啊?”
尉遲然努力壓制著怒火:“你認為,我如果是兇手,我會蠢到這種程度嗎?”
侯萬抽了許久的電子煙道:“那就要看殺人的動機了,如果你的動機是復仇,而你很清楚復仇之後,你也逃不掉,那麼就無所謂了。”
尉遲然皺眉:“復仇?我和我師父之間只有恩情,沒有仇恨!”
侯萬從報告最後一頁中抽出一張照片來:“看看,這是汪倫寫的日記,我拍下了最重要的一頁,你應該看過了吧?”
尉遲然低頭看著照片,一字字看完那一頁日記,整個人完全傻了。
整個日記用一句話就可以說清楚,那就是——汪倫就是當年殺害尉遲然父母和第一任養父劉暢的兇手。
尉遲然反覆看了好幾遍,搖頭道:“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侯萬深吸一口氣:“方尋憶,把日記拿來,讓尉遲然自己看看。”
尉遲然轉身出去,拿了日記回來,正要放下的時候,侯萬叮囑道:“尉遲然,你不要想著撕毀日記,你敢動手,我就敢開槍,明白了嗎?我給你時間。”
尉遲然用顫抖的手翻著汪倫的日記,他雖然沒看過日記,但見過這日記的模樣。汪倫的確有這樣一本日記,是這個樣式,而且封面右下角也有一塊汙漬。
日記的內容並不是每天都在記錄,記錄的日期是從收養尉遲然那天開始的,日記中記錄的都是尉遲然的一些重要的事情,沒什麼奇特的,有時候好幾個月都不記錄一次。
汪倫自述自己是兇手的那頁日記,恰好是他和尉遲然前往那座宅子查案的第二天,日記中全是愧疚之詞,承認自己就是兇手,卻沒有寫清楚手法和動機,只承認了那是自己做的。
尉遲然合上日記之後,看著侯萬道:“你認為,我僅憑這篇什麼都沒寫明白的日記,就會認為我師父是殺害我父母的仇人,所以衝動的殺了他?”
侯萬嘆氣道:“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可是現場證據又表明的確是你做的,我也不相信是你,但沒辦法。”
方尋憶此時上前,給尉遲然戴上手銬:“尉遲然,你因為涉嫌殺害西北警署署長汪倫而被逮捕。”
尉遲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