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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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縣令上任不過三年,馮天寶就在梧桐縣混成了第一惡霸,但他欺負的基本上全是窮苦之人,那些有身份背景的人,他不僅不會去得罪,還會想法設法的去討好,討好不成,再用卑鄙手段陷害對方,就比如賀家。
馮天寶所犯之罪,馨竹難書。
朱縣令也不遑多讓,若非他給馮天寶當靠山,縱容馮天寶在梧桐縣胡作非為,馮天寶一介小小商人,哪敢這般目無王法,視人命如草芥。
說到底,兩人都是罪無可恕的惡人。
“殺了他們!”圍觀百姓們憤怒破罵:“殺了這兩個豬狗不如的東西。”
“陶大人,草民也有冤屈要說。”一個漢子從人群裡掙脫出來,跪在了公堂之上:“大人,小人乃陽山村人士,半年前我帶家中老孃來縣城的雲安堂看病,路上不小心驚擾了朱縣令的車架,朱縣令一怒之下踹了我娘一腳,害得我娘病情加重,癱瘓在床,如今奄奄一息,只剩下一口氣。”
他一站出來,人群之中,也有幾個百姓站出來。
“朱縣令一年前強買了我家好不容易獵到的野豬,當時他說銀子先欠著,可後來我家急需銀子向他討要多次,他卻是一文都不給,不僅如此,還讓人把我還有我大哥毒打了一頓,害得我大哥瘸了腿。”
“朱縣令搜刮民脂民膏,在城門口設點收入城費,每人至少要交三文錢,連襁褓中的嬰兒都不能倖免。”
看到這麼多人站出來指控自己,被綁在椅子上的朱縣令使勁掙扎,眼神兇狠的瞪著那些百姓,想為自己辯解,卻什麼話也說不出來。
聽完百姓們的訴苦,陶泉冷笑著看了朱縣令一眼:“一個百姓說你有罪或許是誣陷,兩個百姓說你有罪也許是他們聯手針對你,這麼多百姓說你有罪那就說明你的的確確是個惡人,是個狗官!”
“身為地方父母官,你不為民著想,不做實事,反而欺壓百姓,助紂為虐,你簡直罪無可恕!”
“來人!”陶泉高喊。
他所帶來的那些捕快立刻站了出來。
“你們分為兩組人,一組去搜查馮天寶的宅院,一組搜查縣衙內外所有地方,若有人膽敢阻攔,殺無赦!”
朱縣令瞪大雙眼,死死的盯著陶泉。
像是在說,陶泉沒有權利搜查縣衙。
師爺、主簿、縣丞幾人也站了出來,想要阻止陶泉。
“你們幾個膽敢多說一句廢話,就休怪本官無情!”陶泉不等他們開口就直接拿出寶劍,拍在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