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會前議論8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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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帳篷裡,丁鵬、吳啟華、劉鑫等人聚在一起,相比其他人,他們倒是不用幹太多的體力活,但每天給兵丁們計算積分,發放獎品,也是忙的不可開交。
返鄉計劃執行之初,資金來源是最大的困難,為了迅速籌集資金,加快物資採購進度,梁繼勝委託丁鵬制定了捐款方案,說是方案,其實就是一份權益保障計劃。
在討論捐款方案之前,梁繼勝確定了三點原則,一是團結原則,捐款是為了返鄉計劃能高效執行,出發點是為了整個集體,不能因為你多我少,產生紛爭。也就是說,一切全憑自願,多捐、少捐、甚至不捐,都不會影響各人在集體中的權益,如果因此影響團隊和諧,捐款方案不得執行。二是人人平等原則,不能因為錢多錢少,將大家分出個三六九等來,捐款和權益完全分開,不管你捐多少錢,未來穿越之後,也只能佔一份權益,目前這一千多人,包括老人、小孩,每個人所擁有的權益是一樣的,一人一份,人人平等,和身份地位更加無關。三是補償原則,對於大家的捐款,等到達新世界後,會用那裡的貨幣給予補償,當時大家能想到的只有白銀,丁鵬怕以後會有紛爭,便定了個一比二百的補償比例,從當下燕朝的情況來看,捐款人多少有些吃虧,但也是強於他人的一大筆資金。
這三點原則獲得大家一致認可,從實際效果來看,還是起到了凝聚人心的作用,畢竟金錢有價,平等無價,在保證權益平等的前提下,給予捐款人一定的資金補償,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在此基礎上,丁鵬放棄以捐款定股份(權益),或者乾脆無償捐款這兩種方案,以補償形式制定出最終的捐款方案,並在論壇上予以公佈,得到大家一致同意,並頒佈執行。
在捐款方案出臺的同時,李政宣佈放棄對光球的所有權益,不作定價。林志剛、符思南等技術專家也同時放棄各種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權益,不作定價。
和嶽文雍、彭少波等人的合作,讓返鄉計劃的資金大為寬裕,得以購買大量高價值物資,尤其是那五百噸白銀、五噸黃金,現在看來,可謂是價值連城。考慮到資金過於巨大,就在即將穿越之時,嶽文雍等人宣佈放棄相關權益,不作定價,不納入捐款方案。
相形之下,最初制定的捐款方案便顯得有些不合時宜,甚至還有福利之嫌。面對如此艱苦的古代環境,原本的三點原則開始出現衝突,補償機制的負面作用顯現出來,何去何從,就成了大家的一塊心病。除了團結、平等之外,想要推崇奉獻,補償機制便有些尷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