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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一是護衛槍手安全,二是為槍手創造刺殺條件,實戰中,刀手除了護衛槍手,還有干擾敵人的作用,真正的殺傷任務,則由槍手完成,即為以正攻守,以奇建功。
在實際戰場上,更多是群體混戰,陣法也要隨之變化,按照曹衛國的想法,還是正奇結合,刀手在外,先行迎敵,槍手在內,尋機刺殺,或為圓陣、或為方陣,道理都是一樣的。
從分工來看,刀手為正兵,負責當先對敵,火槍手則為奇兵,乘亂果斷刺殺,了結對手,講究一個乾脆利落,用曹衛國的話來說,一槍刺下去,只要能傷到敵人,就算成功,不要求完全擊殺,只要保證其喪失戰鬥能力即可。
對於這種三人一組的陣型,大家也說不上好壞,只能依此訓練,透過實戰檢驗,再一點點最佳化,只是讓歸義民士兵當主力的想法,目前看來是不可能了。
定好陣型戰法,曹衛國又強調起紀律來,一旦局面混亂起來,戰士們必須就地找人結陣,還是遵循以多打少的原則,實在對面敵人太多,必須先行撤退或者找地方藏匿,絕不能隨意拼命。
總之,在華興軍隊中,除非迫不得已,單打獨鬥這種事情,是被嚴格禁止的。
另外,就是華興人優先的規定,若是在戰場中發現有華興人落單或者被圍,歸義民士兵必須全力救援,怕死逃跑者,戰後一律罪加一等,不僅自己會被處死,家人也將一起獲罪,受到重罰。
說白了,打不過就跑,在華興人這邊並不算違規,但是,要敢拋下華興老爺獨自逃生,那就是死罪。
在此基礎上,鄭凱又補充了一條,依據曹衛國所提戰法,也可以應用到華興人這邊,一旦出現華興隊員離開陣地,向前攻擊的情況,歸義民士兵必須第一時間向華興隊員靠攏,先把防護工作做好,至於殺敵任務,只要具備射擊條件,再厲害的海盜也是白給。
鄭凱這個建議還是從夜襲奪船過程中學到的,當時秦子亮和金琳娜不約而同地選擇先保護好華興人安全,再圖接戰的奪船方式,效果出奇的好,說白了,兩名水手組成一個穩定支架,只要保證華興人能夠順利展開射擊動作,後邊的奪船戰鬥便會順利很多。
同樣的戰法用到陸地作戰,道理也是一樣的,擁有現代步槍的華興隊員,才是決定戰鬥勝負的關鍵,因此,不管何種戰法,何種戰鬥情形,核心就一點,保證華興神器能夠穩定發揮作用,定會無往而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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