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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孩子。
又或者,是她下鄉當知青期間,跟鄉下的泥腿子成了家,但沒領證,現在很多知青都返城,她也想帶著孩子回城。
總之,肯定是個苦命的姑娘……
沈思思注意到,大家看向她的眼神充滿了同情,也大概猜到,大家是誤會了。
其實她沒有大家想的那麼可憐,只是這事簽過協議,她絕不能向外人透露半個字,只能打碎牙齒往肚裡咽。
“人家母女都那麼可憐了,娃娃那麼小,還生著病,你一個大小夥子,就別死纏爛打了。”一個熱心大媽開口勸道。
趙長江指著自己的衣服:“你那麼好心,那你幫她賠!”
大媽看著這的確良沉默了。
“姓趙的,你有什麼衝我來,別嚇唬別人。”沈思思說道。
“行,就衝你!”趙長江見著這張橫眉冷對的臉,心頭就火大:“你個二手的破鞋,還敢對我甩臉子?今天不給我賠三十塊,你甭想走!”
“三十?訛我呢,你怎麼不去搶?”沈思思算是見識到了他的無恥。
三十塊錢,都趕上姓趙的一個月工資了。
別說她兜裡真沒三十塊錢,就算有,那也得緊著給妞妞看病買藥,怎麼可能給個無賴?
見她拿不出錢,趙長江伸手拽住她的手腕:“沒錢?要麼去公安局,要麼跟我回家,你自己選……”
他扭著沈思思的手腕,大力地朝門外走去。
拉扯間,妞妞哇的一聲大哭,劇烈地咳了起來,像只受驚的小鹿緊緊掛在媽媽的脖子上。
這個叔叔好可怕,他想要吃了媽媽!
怎麼辦……
沈思思耳邊充斥著妞妞的哭嚎,一邊奮力掙扎,一邊單手抱著她,幾乎毫無反抗之力。
眼看著就要被趙長江拽走,一隻骨節分明、青筋暴起的手從簾子背後伸進來,扣住了趙長江的“豬蹄”。
沈思思看著這隻手,寬大修長卻略顯粗糙,凸起的腕骨有一道嚇人的刀疤……似乎有些眼熟,再往上,是一截軍綠色的衣袖。
還沒看清,一個身姿挺拔、氣勢逼人的影子穿簾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