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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婉清手肘杵在桌上,託著臉龐。
像朵向日葵。
林霄其實一天沒吃東西了。
桌上擺的食材雖算不上稀奇,但也是煙火氣十足。
肚子開始咕嚕叫。
他舀了一勺湯,品了品。
“你確定這是你做的?”
“我上中學那會去了美國,在那邊生活六年,同學們都喜歡我做的菜。”她似乎對自己廚藝很自信。
林霄瞭然於胸。
美國快餐文化盛行,的確沒什麼有底蘊的食物。
雖然有很多中餐館,也是不正宗。
“你不吃嗎?”林霄自打喝了那口湯就不敢再動筷了。
莫婉清喝了口水。
“我難得下一回廚,肯定是客人先吃。”
“我很少做飯的,今天是好日子。”
林霄點點頭:“什麼好日子?”
女人聲線很穩:“我的喬遷之喜,你的新生活。”
他故作驚訝之色:“既然如此,那你我一起動筷,迎接往後嶄新人生,怎麼樣。”
其實莫婉清早就餓得咕咕叫。
“也好。”
回答很簡單,夾了一塊紅燒肉就往嘴裡塞。
呸呸呸!
這是什麼味道,齁死我了!
林霄哈哈大笑起來:“你同學確定喜歡你做的菜嗎?”
她用白紙巾,擦了擦嘴。
“喜歡啊,每次我剛剛做完菜,還沒轉頭就被他們一掃而空,害得我每次都得吃速食品,或者叫管家送餐!”
他笑得肚子疼。
“做你的同學可真是受了大罪了。”
“你一個華夏首富大千金,他們也是伺候你六年也夠辛苦了。”
莫婉清抿起嘴,有點生氣。
林霄起身拍了拍她的肩:“好了,以後我吃行了吧。”
他說出這話就後悔了。
以後?這是多長時間!
莫婉清生氣的臉龐露出微笑,起身離去。
“你去哪。”
“泡泡麵!”
菜雖然不能吃,但碗還是要洗的。
林霄收拾起碗筷。
這些習慣還是林父死後,他主動學的。
莫婉清端著一杯清茶,站在窗邊,俯視安城。
轉過身,看著這個男人。
這身材太棒了,肌肉不誇張,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