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虎狼之藥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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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春華把銀子的事情跟梁氏說了一下,並且問她:“娘,這個錢您是給小山攢著,還是我拿去做點兒經濟買賣?”
梁氏道:“這錢是衙內要來的,你自己收著就行了。”
舒春華搖頭:“這錢是小山用命換來的,我可不能要,這樣吧,娘要是放心我,我就把這個錢拿去做買賣?”
梁氏連忙點頭。
一百兩銀子是大數目,好多老百姓一輩子都見不到這麼多錢。
別說一百兩,便是十兩,好多老百姓一輩子也一次性見不著這麼多的錢。
梁氏當然也覺得這些錢多,可她卻並沒有太過於驚詫。
得了親孃的同意,舒春華就把這錢拿去給江牙人,加碼棉布棉花。
江牙人:……
舒大姑娘一而再再而三加碼,搞得他都想跟風了。
但他忍住了,做經紀,要守住本心,別人賺也好,賠也好,那是別人的事兒,他只管抽傭。
這樣穩當。
要是盲目跟風,容易賠得褲衩都不剩。
跟風是做經紀的大忌。
江牙人能守住底線,縣令大人就……
聽說兒子跟風去買了棉花和棉布,他有點忍不住了。
特別是他的人陸續查出一些事情來印證了舒春華給他的那封信裡的內容,加上舒春華在舒小山這件事上的運籌帷幄,讓他對舒春華又有了一個全新的評價。
到底縣令大人還是沒忍住,管妻子借了一萬兩銀子,加上他的私房,讓人帶去外地採買棉花和棉布。
隨著查出來的事情越來越多,越來越大,方縣令有點兒吃不下睡不著,他能做出跟風買賣的決定,其實也有點兒破罐子破摔的意思。
河道上的事情,楊縣丞只是冰山一角。
不出事還好,若是出事,他很有可能就是被推出去的替罪羊。
到了那個時候,再多的家產都守不住。
現在虧了也就虧了。
但如果賺錢了,他覺得自己還能用這筆錢小小彌補一下,可以小小掙扎一下。
“姚家那頭怎麼樣了?”方縣令犯了一會兒愁,就問身邊的心腹。
心腹躬身道:“那邊兒派人送了二百兩銀子給衙內,但沒有把賣身契給衙內送去。”
“衙內已經放了人,小的派人盯著呢,絕不會讓人給跑了,或是被姚家給處理了!”
說到這裡,心腹又對縣令道:“最近舒秀才跟楊縣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