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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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些程式沒辦。
“是,你說得對,我不該為男人黯然傷神。放心吧,我沒事,早點認清人渣也挺幸運的。”
跟李雲微道別後,下午我就約了顧宴卿去辦理法人變更手續。
他很爽快地答應了。
見到他時,他半邊臉上還印著五指印,清俊的模樣平添了幾分滑稽。
“動作快點,這邊辦完再去把離婚證領了。”見他走路不徐不疾的,我低聲催促。
我們領證剛一個月,早知如此,就不該5·20那天早早去排隊了。
顧宴卿目光憂鬱地看著我,嘴巴動了動,欲言又止。
從工商局出來,我們直奔民政局。
誰知到了後得知,離婚要先預約,再來提交材料。
然後等三十天冷靜期,時間到了後,雙方仍然堅持要離婚,再去辦理離婚證。
我沮喪又煩躁,拿出手機當場預約,卻只能約到半個月後的一天下午。
也就是說,當顧宴卿跟江怡舉行婚禮時,我依然是顧宴卿法律意義上的妻子。
這TM的什麼破事!
顧宴卿看我脾氣暴躁到極點,壓低聲溫柔地道:“這事不急的,江怡也沒有催我。”
“我急!”我猛地抬眸懟他,把他嚇了一跳。
我憤憤地盯著他好一會兒,突然笑了下,問:“她就不怕等不到那一天嗎?”
顧宴卿臉色僵住。
畢竟離婚這麼麻煩,只要我不配合,一年半載都離不了。
江怡就算做了新娘又怎樣,法律意義上,她不是妻子,頂多算小三。
顧宴卿沒有回答這個問題,步伐朝前一步,還是那般溫柔地道:“那我們就不離了,省得以後還要來複婚。”
我臉色極其訝異,瞪著他,無法理解這話。
到現在,他依然自信地認為——等江怡死了後,我會跟他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