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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警車。
“什麼人?”有警察問。
寧初直白道:“男朋友。”
警察叔叔捕捉到一絲不尋常,“跟這件事沒關係?”
寧初面無表情,“能有什麼關係?有關係我就不舉報了。”
“……”
“有男朋友還出來喝酒?”
寧初:“誰規定的有男朋友就不能出來喝酒?”
她這油鹽不進的態度,暫時也問不出來什麼。
…
很快,寧初被帶進局裡審訊室中。
這裡可比別的地方有壓迫感多了,也不怕她不說。
審訊的是個女警,看到寧初有些驚訝。
“又是你啊,之前不是因為造謠和出賣公司機密進來過一段時間?現在又是怎麼了?”
寧初靠在椅子上,“之前的事我說我是被冤枉的,你信嗎?”
造謠這事是真的,但出賣公司機密是沒有的事。
畢竟在“她”看來,她以後是要當霍太太的,針對霍簡的公司,就是在針對自己未來的幸福。
她沒這麼傻。
純屬是被冤枉進來的。
頓了頓,寧初又說,“不過也無所謂了,畢竟我牢都坐完了。”
女警:“……”
寧初舉了舉自己的雙手,上面戴著手銬,“能把這玩意兒取了嗎?我這次是來立功的。”
旁邊有人跟女警說了這次事件。
片刻後,她親自上前幫寧初把手銬解了。
“所以你和你男朋友都在那個酒吧工作?”她問。
寧初回答:“我男朋友在那裡工作,我只是去玩的。”
“當著男朋友的面,跟別的男人喝酒?”女警問。
寧初依舊面不改色,“沒見過吧?男朋友大方。”
女警:“……請你嚴肅一點!”
“好吧。”寧初換了一種說法,“最近跟他吵架了,想氣他。”
女警:“可你不是隨便選的包廂,聽前臺說,你進來之後就問307在哪兒,你是有備而來?”
寧初:“是啊,我查到他們有錢,主動去的。本來想撈一筆,誰知道他們會這樣。”
“我進去後那群人就開始灌我酒,他們喝嗨了,又開始吸,我感覺不對勁就舉報了他們,監控影片不會騙人。”
警方確實找到一份隱藏在包廂裡的攝像頭,且看到了寧初進來的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