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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兩人按照原計劃,先去銀行取錢,然後再去供銷社買喜糖。
只是,由於沒有結婚證,只能拿糖票購買。
幸好他準備充分,楊林和陳池恩把所有糖票都給了他,再加上他自己的,一共能買十五斤糖。
沈星辰買了一些水果硬糖,還買了一些大白兔奶糖,以及花生酥糖。
之後,沈星辰又帶麥穗去百貨公司買手錶和收音機。
當然,還要買結婚當天穿的新衣裳。
這年頭結婚不流行穿婚紗或西裝,大夥兒都習慣穿襯衫或列寧裝。
軍人結婚則喜歡穿軍裝,這是一種至高無上的榮耀。
麥穗現在還沒去部隊報到,自然沒有軍裝。
列寧裝這時候穿則有點熱,於是,沈星辰就給麥穗買了襯衫,他自己也買了一件新的。
兩人還買了紅色的綢緞,到時候拿來扎花球。
還有大紅色的床單枕套,大紅色的囍字等等,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等兩人從百貨公司大樓出來,正好到了吃午飯的時候,於是一起去麥向北家,順便通知他下週一回來吃喜酒。
當然,沈星辰還額外買了一些禮物。
雖然麥向北上回說不用,但作為晚輩,沈星辰哪好意思。
不過沒有第一次見面那麼大手筆,他現在是要結婚的人了,錢自然要省下來給媳婦花。
林淑華十分歡迎沈星辰的到來,接過禮物後,立馬就放屋裡鎖了起來,以免又被麥向北給禍禍了。
麥向北則忙著叫女兒麥琳去食堂打菜,壓根沒注意林淑華的小動作。
麥琳拿著打菜的盆,朝麥向北要錢和糧票。
但麥向北現在身無分文,他的錢已全部給了林淑華,於是說道:“找你媽去要。”
林淑華看在禮物的份上,還是給了麥琳兩塊錢打菜。
麥琳撇嘴:“媽,兩塊錢哪夠,爸叫我打一個肉菜,還要一條魚。”
林淑華小聲道:“吃什麼魚,一個肉菜就夠了,我這兒再炒個雞蛋。”
“可我想吃魚,爸說吃魚聰明,我感覺最近腦子有點遲鈍,難怪承業哥都不怎麼理我了。”
林淑華聞言,無奈只能又掏出兩塊錢給麥琳:“行行行,吃魚!”
林淑華現在已經知道女兒喜歡陸承業,說實在的,她也希望此事能成。
只是目前看來,情況並不明朗。
吃飯期間,麥琳突然看見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