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的鱗爪 (第3/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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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半的時候我只是站在賽茵河岸邊看熱鬧,下水去的時候也不能說沒有,但至多也不過在靠岸清淺處溜著,從沒敢往深處跑——這來漩渦的紋螺、勢道、力量,可比遠在岸上時認清楚多了。
一 九小時的萍水緣
我忘不了她。她是在人生的急流裡轉著的一張萍葉,我見著了它,掬在手裡把玩了一晌,依舊交還給它的命運,任它飄流去——它以前的飄泊我不曾見來,它以後的飄泊,我也見不著,但就這曾經相識匆匆的恩緣——實際A我與她相處不過九小時——已在我的心泥上印下蹤跡,我如何能忘在憶起時如何能不感須臾的惆悵?
那天我坐在那熱鬧的飯店裡瞥眼看著她,她獨坐在燈光最暗漆的屋角里,這屋內哪一個男子不帶媚態,哪一個女子的胭脂口上不沾笑容,就只她:穿一身淡素衣裳,戴一頂寬邊的黑帽,在濃密的睫毛上隱隱閃亮著深思的目光——我幾乎疑心她是修道院的女僧偶爾到紅塵裡隨喜來了。我不能不接著注意她,她的別樣的支頤的倦態,她的細長的手指,她的落漠的神情,有意無意間的嘆息,都在激發我的好奇——雖則我那時左邊已經坐下了一個瘦的,右邊來了肥的,四條光滑的手臂不住在我面前晃著酒杯。但更使我奇異的是她不等跳舞開始就匆匆的出去了,好像害怕或是厭惡似的。第一晚這樣,第二晚又是這樣:獨自默默的坐著,到時候又匆匆的離去。到了第三晚她再來的時候我再也忍不住不想法接近她。第一次得著的迴音,雖則是“多謝好意,我再不願交友”的一個拒絕,只是加深了我的同情和好奇。我再不能放過她。巴黎的好處就在處處近人情;愛慕的自由是永遠容許的,你見誰愛慕誰想接近誰,決不是犯罪,除非你在過程中洩漏了你的粗氣暴氣,陋相或是貧相,那不是文明的巴黎人所能容忍的。只要你“識相”,上海人說的,什麼可能的機會你都可以利用。對方人理你不理你,當然又是一回事;但只要你的步驟對,文明的巴黎人決不讓你難堪。
我不能放過她,第二次我大膽寫了個字條付中間人——店主人——交去。我心裡直怔怔的怕討沒趣。可是回話來了——她就走了,你跟著去吧。
她果然在飯店門口等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