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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置死罪,其性兇頑,滅絕人性。賈公之治新息,曾言生子不舉,當以殺人罪論,小子以為,若不論以殺人,至少當論以誣告。”
把親兒子賣了就算了,明知道子毆父是梟首的罪名,卻一心要致之死地,這種爹真是不懲治他,荀柔都生氣。
“多謝小公子仗義執言。”莫無病連忙對荀柔稽首,“多謝小公子。”
“不用,不用。”荀柔連忙躲道他哥身後。
衛固道,“小子豈能妄議邢獄,況律書當無此論。”
“明府,舍弟之言絕非妄斷,而是依據前朝董仲舒所作《春秋決獄》而來。”荀彧道。
“哦,且試言之。”雖然也想壓一壓潁川士人氣焰,但楊彪從人情想,並不想判這個兒子。
“《春秋決獄》中有一案與此相似,其子被棄,養與別家,不知生父,一日與生父飲酒,生父曰:汝是我子。其子怒而杖之,其父忿告縣尉。董君斷之曰:生而不養,於義已決,雖杖之,不應坐罪。舍弟所言,正應於此。”
“訣獄之事,在於生死,明決獄,方能使百姓信服,董君所謂,政之末也,正是如此。必本其事而原其志,探意而立情。志邪者,縱未成,亦當入罪,以為警示,還請府君明察。”
荀彧說完,向楊彪再拜,扯了一把小弟,歸席還坐。
董仲舒這個名字,在別朝可能沒這麼好使,但在漢代,卻是權威。
別的且不說,董氏《春秋決獄》一書,的確比後來許多封建朝代的斷案更人性化,講究每個案子,按照其不同人情而分別量刑。
就如方才堂兄所提的案子,兒子自幼被棄養,不知生父,因為一些原因打了他,按照董仲舒來斷,父親棄養,兩人之間的關係斷絕,不能再要求兒子履行法律人倫職責,故而胡說被打,那就是活該。
這和後世的憲法是相適應的,但其後一些封建朝代,卻認為被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