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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順著後柴門向裡邊一探,剛好看見自己最怕見到的小妗子張劉氏。
這張劉氏是遠近聞了名的潑辣女人,在家中待字到十九歲,四鄰無人敢問。其父母實在不得以才收了十吊錢的聘禮,把她許給了張寶生做填房。那時候張寶生的買賣正紅火,娶了一個比自己年青二十多的女子,捧在掌心都怕化了。劉大小姐過門後脾氣暴漲,很快嚇得來打秋風的親友鄉鄰不敢登門。可若不是如此,張寶生的客棧也挺不到現在。只是如此會當家的女人卻始終沒能給張家延續香火,害得張寶生總是想再續一房妾。每當他怯怯地把這個打算提出來,總是被張劉氏指著鼻子罵出門去。日子久了,他也只好斷了這個不切實際的念頭。
作為一個讀書人,李旭自然不會看妗子順眼。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舅舅年齡還不算老,理當娶一個能生育的女人為他傳宗接代。但作為晚輩,這些‘公論’他不能在舅舅面前提及,只好儘量減少與小妗子的碰面機會,以求“不見不知則無不言之過”的君子坦蕩。
他不想見到自己的妗子,張劉氏卻彷彿心有靈犀。察覺到家門口有腳步聲,頭也不抬地斷喝道:“楞什麼,還不快幫我抓住這隻雞,耽誤了楊老爺定的壽筵,咱們可是要吃不了兜著走!”
“哎,――哎!”李旭打了一哆嗦,這才發現自己的小妗一手拎著尖刀,正貓著腰和牆根的大公雞對峙。那隻公雞顯然知道大難臨頭,豎起雞冠,伸長脖子,咯咯叫著,左衝右突,試圖突破張劉氏的五指山。而張劉氏亦不是肯放棄的主兒,貓著柳腰,翹著豐臀,任挽起衣袖下的手臂被公雞啄得滿是血痕,就是死戰不退。
看到此景,李旭推開院門。把長衫下襬挽起來向懷裡一紮,幾個箭步衝上前把公雞按翻在地。張劉氏見來人動作利落,不像自己家中的老不死。愣了一下,驚叫道:“旭官啊,我以為是你舅舅回來了。趕緊放下,趕緊放下,這怎是讀書人乾的粗活,老天會罰……”
說著,從李旭手中一把奪過“俘虜”,蓮步輕移,三步兩步竄到院子中事先挖好的土坑邊上。蘭指慢攏,將公雞的脖子勾到翅膀下,把雞翅膀,雞脖子握在一處,另一隻芊芊玉手輕輕一抹,利落地將公雞了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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