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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背揹著揹包,手上拿著4突擊搶,斜揹著一捆長槍,全身血汙。如此造型讓林霧一進入商場,立刻成為焦點人物。

林霧喝問接待員:“後門在哪?”見接待員沒回神,立刻端槍。

接待員忙一指:“前面左拐,一百五十米。”

林霧剛跑幾步,一輛suv撞穿商場玻璃,車門齊開,下來四名蒙面槍手。此時兩名交警已經追到了商場大門,三方互相看了一眼,交警立刻跑路,這級別不是自己能參合的。

林霧先手,端槍清掉一個彈匣,導致四名歹徒一死一傷,其他歹徒立刻掏槍還擊,用的還只是手槍。

林霧壓制住他們後,不敢逗留,畢竟整個城市都想要自己的命,剛開始是幫黑,後來是警察,接下去就是喪屍。

信念:多活一秒,多活一秒,多活一秒。

七點五十分,林霧在小巷中奔跑,他的方向感不差,知道帥帥旅館的位置,但不清楚自己和帥帥旅館的具體距離,無法得知自己能不能在八點前趕到。

穿梭在小巷之中,不理會別人異樣的目光。眼看帥帥旅館就在二十米之外,突然一個身影從側面撲來,抱住林霧摔倒在地。此人三十來歲男性,一身肌肉,口中咬著半個甜甜圈:“警察,不要反抗。”

可恨林霧拿的是4,被死死壓在身下,沒有鎖頭技能,於是裝死。男子觀察了一會,伸手拿開林霧套在後背的4槍帶,然後將槍推出數米遠。完事,男子從後腰掏出手銬,林霧趁機暴起,一胳膊肘撞在男子的臉頰上,男子後摔,林霧前衝打滾,抽出腰間的手槍回頭,男子已經手腳並用爬進餐廳之中。

林霧拿起4背上,慢慢後退,他沒時間和警察糾纏。可是浪費的時間雖然不多,但殺手已經追了上來,雙方立刻在小巷中對射。

小巷長50米左右,林霧和殺手依靠突出的牆體或者商店做掩體。這也導致林霧被困住。林霧要走,必須跑過20米的通途,這可不是遊戲,手槍打20米,乃至50米都不算很難。

npc警察夾在中間,他還想露頭看情況,卻被彈雨逼了回去。林霧喊:“那個警察,幾點了。”該死的真硬核,沒辦法看時間,也沒時間掏手機。

“你扔下武器我就告訴你。”

林霧道:“我是警察,他們才是壞蛋。”

“信你個鬼。”

“那伱露頭看他們打不打你。”林霧:“我保證不打你。”

沉默數秒,突然一個小煤氣罐被扔到了殺手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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