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章 所謂的親戚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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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還沒吃完晚飯,蕭凌發現大伯蕭山峰與三叔蕭山川又來了,出於親人的關係,問他們吃飯沒,招呼他們坐下來再吃些。
他們客氣地說吃過了,讓蕭凌趕緊吃,吃完商量事情。
“啥事?”蕭凌停下筷子,不解問他們。
“吃完再說,嘿嘿,嘿嘿……”大伯挺無恥地笑起來。
一會兒,蕭凌吃完飯,抹把嘴,問大伯有啥事。
蕭山峰乾笑幾聲,討好地說:“賣老虎,你得六十兩銀子,我們幫你抬老虎,不能讓我們白辛苦啊,不該分我們些?”
三叔蕭山川也說:“對對對,你發財了,我們跟著高興,分錢給我們,更高興。”
林溪和徐秀梅聽蕭凌說過,已經分給每人一兩銀子,以報答他們抬老虎的功勞。沒料到,他們還想再分一份,太無恥了啊!
氣得虎視眈眈地盯著他們,恨不得立刻把他們趕出去。
聽完他們的話,蕭凌蹙眉,人心不足蛇吞象啊,就拒絕了他們的無理要求:“不給你們一兩銀子了,為啥還要?你給我說出道道來。”
大伯說:“把老虎從山裡抬到縣裡,你分給我們一兩銀子。可是從縣裡抬到商家,我們又出一份力啊,難道不該再給我們一份錢?”
“是的,是的,出兩份力,該出兩份錢。”三叔蕭山川說。
蕭凌忍住心中的不快,對他們說:“你們這就沒意思了,人要知足,知足才能常樂。”
蕭山峰接過去說:“是啊,人要知足。你得了七十七兩銀子,我們才得一兩銀子。你得那麼多錢,還不知足?分給我們一點,難道不應該嗎?”
三叔說:“我們是你親戚,不分別人,也應該給我們分錢啊。”
蕭凌說:“正是因為你們是我親戚,你們才不應該搞特殊。給你們,不給別人,別人知道了,怎麼評價我?這事我不答應。”
“你不說,我不說,誰知道呢?”大伯蕭山峰皮笑肉不笑的。
蕭凌說:“天知,地知,舉頭三尺有神靈,我不能做昧良心的事。”
三叔生氣地說:“別人要不要錢我不管,我的那份錢你必須給。”
蕭凌問:“為啥?”
三叔說:“你別忘了,你打老虎用的武器,是我借給你的。你改裝了才變得厲害,不然,憑你一人之力能打死老虎?”
蕭凌仔細想想,他說的有道理,沒有他的弓,自己就沒連射弩,他還有一定功勞的,就問他:“你想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