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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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官府,或賣掉,一年的口糧就有了。
打不到老虎,蕭凌也沒有洩氣,藏到隱蔽的地方,打死兩隻過路的野兔,兩隻傻乎乎的野雞,然後滿載而歸。
到家先殺一隻野雞,放鍋裡燉熟,盛出來,一家三口吃起來。
蕭凌心疼林溪受了傷,身體虛弱,把自己碗裡的好肉塊夾給她,讓她吃好了滋補身體。
養得白白胖胖的才好下手哇!
可她嫌棄地盯著蕭凌夾的肉塊,吃不下去。筷子在蕭凌嘴裡出來進去,難免沾上他的唾液啊。他又用這雙筷子給自己夾東西,不代表著自己要吃他的唾液?
這樣的舉止習慣,令她倍感不爽。
徐冬梅看到她這樣,直爽地說:“快吃吧,這是凌的心意,你不要嫌棄他。你知道嗎?你昏迷的時候,他嘴對嘴給你吹氣,你倆早就親過嘴了,吃過對方的唾沫了......”
林溪瞬間瞪大一雙眼睛,不可思議地盯著蕭凌的嘴:他竟然親過自己的嘴!一股噁心感衝上來。
她趕忙捂住嘴,衝出房間,到院子裡乾嘔起來。
長這麼大,第一次被男人佔便宜,還是一個臭窮酸!
我不服,我不要,我不接受啊啊啊......
好不容易控制住噁心感,林溪回到飯桌上,準備吃飯時,徐秀梅又說:“還有,你暈過去時,他還摸你身體,撕你褲子......這就是為什麼我把你嫁給他的原因。”
林溪的小臉唰地一下子變白了,眨眼又變成通紅,生氣地反問:“媽媽為何不制止他?”
徐秀梅輕描淡定地回道:“我為啥制止他?他救活了你啊!你應該感謝他。”
“再說,你們現在結為夫妻,夫妻之間,這都是家常便飯的事。”
“嘔!”
林溪捂住嘴,再次一溜煙跑到院子裡,扶著樹噦起來。自己保持十幾年的清白,就這樣便宜了一個臭小子?
啊啊啊,好氣啊,好想掐死他!
蕭凌驚訝地看著徐冬梅,不明白她提這些幹什麼。她們母女不是心連心,還要多此一舉解釋?
還有,總覺林溪叫她媽媽怪怪的,哪裡怪怪的,一時也說不清楚。
吃飽後,蕭凌把次品藥材挑出去,只留下好藥材,揹著蔞,向三里外的大營鎮出發。
到了鎮上,蕭凌走進幾家藥鋪,把藥材給大夫看看,問他們值多少錢。
有給幾百文的,有給一吊錢的,最高給一千二百文,離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