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重黎卷(5)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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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康雲:“三年爰土易居,古制也,末世浸廢。商鞅相秦,復立爰田。上田不易,中田一易,下田再易,爰自在其田,不復易居也。”食貨志雲:“自爰其處而已。”是也。轅、爰同。顏雲:“南北曰阡,東西曰伯,皆謂開田之疆畝也。”是其力農之事也。史記秦楚之際月表雲:“秦起襄公,章於文、繆,獻、孝之後,稍以蠶食六國。”按:六國表秦孝公八年與魏戰元裡,取少梁;十年,伐安邑,降之;十一年,圍固陽,降之。惠文王三年,拔韓宜陽;六年,魏以陰晉為和,命曰寧秦;八年,魏入少梁、河西地於秦;九年,度河,取汾陰、皮氏,圍焦,降之;十年,圍蒲陽,降之,魏納上郡;又後九年,取趙中都西陽。(表“西陽”下有“安邑”字,今據本紀。)武王四年,拔宜陽城,涉河,城武遂。昭王十六年,拔韓宛;十七年,魏入河東四百里;又韓與秦武遂地方二百里;十八年,擊魏,至軹,取城大小六十一;十九年,拔趙桂陽;二十年,拔魏新垣、曲陽之城;二十一年,魏納安邑及河內;二十二年,拔齊列城九;二十四年,拔魏安城;二十六年,拔趙石城;二十八年,拔楚鄢、西陵;二十九年,擊楚,拔郢,更東至竟陵;三十年,拔楚巫、黔中;三十一年,拔魏兩城;三十二年,拔魏兩城,魏與秦溫以和;三十三年,拔魏四城;三十四年,魏與秦南陽以和;三十七年,拔趙閼與,又擊齊剛壽;三十九年,拔魏懷;四十一年,拔魏廩丘;四十二年,拔趙三城;四十三年,拔韓陘,城汾旁;四十四年,攻韓,取南陽,(本紀作“南郡”。)又擊韓太行;四十五年,攻韓,取十城,又取楚州;五十年,拔魏新中;五十一年,擊韓陽城。莊襄王元年,拔韓成皋、滎陽;二年,擊趙榆次、新城、狼孟,得三十七城;三年,拔韓上黨。始皇元年,拔趙晉陽;三年,擊韓,取十三城;五年,取魏酸棗二十城;七年,拔魏汲;九年,拔魏垣、蒲陽、衍;十一年,拔趙閼與、鄴,取九城;十三年,拔趙平陽;十四年,拔趙宜安;十五年,拔趙狼孟、鄱吾;十六年,受韓南陽地;十七年,得韓王安,盡取其地;十九年,拔趙,虜王遷,公子嘉自立為代王;二十一年,大破楚,取十城;拔燕薊;二十二年,擊魏,得其王假,盡取其地;二十四年,破楚,虜其王負芻;二十五年,擊燕,虜王喜;又擊代,虜王嘉;二十六年,擊齊,虜王建。是孝公以下蠶食六國之事也。“東溝大河”者,禹貢雲:“黑水西河維雍州。”孔疏雲:“計雍州之境,被荒服之外,東不越河,而西踰黑水。王肅雲:‘西據黑水,東距西河。’所言得其實也。河在雍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