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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歲那年,母親帶我改嫁給了繼父。
我卻愛上了那個站在繼父身後風光霽月的少年郎。
我在他身後跟了五年,他只會皺著眉冷聲呵斥我:"齊月,我是你哥哥。"
我以為他是介意我們的身份。
可妹妹回國,只花了三個月,他便將她護在身後,堅定地說要娶她。
我才知道,哪有什麼身份的僭越,有的只是愛與不愛。
這一刻,我終於死心了。
……
躺在冰涼的床上,紋身師還在好心叮囑我。
“小姑娘,你這紋身在鎖骨上,這麼愛惜,確定不要了嗎?”
我閉著眼沉默的點點頭。
當初為了向沈星迴證明我對他的愛,我特意在鎖骨最顯眼的位置紋了他的名字,赤裸裸的告訴所有人我對他的愛。
現在想來,當時的自己真是蠢的可憐。
鐳射灼燒面板挺疼的,但比起得知沈星迴和林朵的婚事也不過如此。
洗掉紋身後我特意換了件高領的衣服,遮住還沒癒合的疤痕。
回到家,沈星迴正抱著林朵在客廳商量著婚事。
我嚥下心中的苦澀,不想去看這一幕,索性加快了腳步。
可林朵甜膩的聲音就這樣按住了我的腳步。
“姐姐,我和沈哥哥的婚禮定在下週末,你到時候能做我的伴娘嗎?”
她眼裡跳躍著幾分得意。
我垂下頭,淡淡道,“不了,我那天有事。”
林朵的眼眸黯淡,悶聲中帶著委屈道:
“姐姐,我真的只是想邀請你來見證我的幸福,你為什麼連這個都不願意。”
沈星迴心疼的揉了揉她的頭,在看到我高領衣服先是愣了一瞬,接著掛上了嘲諷。
“你今日倒是學乖了,還知道遮住你那丟人的紋身。”
接著他用不容置喙的聲音道,
“你既是朵朵的姐姐,作她的伴娘本就是應該的,何況這樣才能讓你收一收那齷齪的心思。”
我的腳像是釘在了原地,眼眸定定的看著沈星迴。
按照往常,只要是沈星迴說的話,我都會像命令牢牢遵守。
但這一次真的不行。
我搖搖頭,很認真的重複了一遍,“我真的有事。”
沈星迴卻嗤笑一聲,“有事?得了吧,你這五年像是跟屁蟲一樣跟在我身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