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掌清波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家宴的人,制定了一條規矩:送禮不滿一千錢的,只能坐到堂下,沒有資格與沛令和貴賓呂公同席。
這就是公開的要收取高額禮金了。
劉信對此時的秦朝法令制度,其實已經多少有些瞭解。他知道,秦始皇既然採信的是法家的治國思想,因此信奉“明主治吏不治民”,就是賢明的皇帝更加重視對官吏的管理。為了反腐敗,秦始皇對官員貪贓枉法處罰其實是非常嚴厲的。
“通一錢,黥為城旦。”意思是賄賂一文錢,就要遭到黥為城旦的懲處。
“府中公金錢私貸用之,與盜同法。”意思是私自挪用公款的,以盜竊罪論處。
公務員經商,處流放之刑。
有敢在抄寫公文法律時徇私舞弊,少抄或者多抄一個字的,罪死不赦。。。。。。
然而,這樣嚴格的法令,是不是真的就能杜絕官吏們的腐敗呢?
其實,像沛令這樣的地方官,儘管工資不高,但絕不會缺乏斂財的途徑。他們完全可以憑藉自己的權勢,用各種五花八門的藉口,堂而皇之地聚斂錢財。這不,家裡來了客人,也可以大擺宴席,讓各級官吏公然送禮。
禮金少了還不行。去沛令家吃頓飯要一千錢的賀禮,這大約相當於許多基層官吏半年以上的薪水。可是,上司請客,你敢不去麼?
蕭何的這一“臨時約法”,連劉邦都感到難以承受。所以,迫不得已,才要劉信準備一些禮金,免得空手去沛令府上,惹沛令不高興。
這是補昨天的一章
喜歡三叔是劉邦請大家收藏:www.xiakezw.com三叔是劉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