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回鄉途中遇險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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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水。
這種小事不值得她費心。
……
該要的錢都要了回來,房子也賣了,所有的錢加起來有一萬八千一百六,褚越存了一萬三,身上留下五千多塊。
他打算在縣城裡給父母兄嫂買個房子,讓他們到縣城生活。
爺奶和父母在村裡生活了大半輩子,讓他們遠離故土來到省城一下子難以接受,不如一步步來。
先到縣城住幾年,再搬到省城。
去百貨大樓給家人買好禮物,在招待所開了個房間住下。
褚越的老家在距南市四百多公里外的一個偏遠小山村,如今的路況與交通工具和幾十年後比天差地別。
三十多個小時車程,轉兩趟車還要走四個小時的山路。
路上一個單邊就要兩三天時間,回家一趟很不容易。
他是村子裡唯一一個考上大學走出大山的人,畢業那年按當時的分配政策要分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城。
臨分配時走了狗屎運,省教育局領導來學校視察工作,看到他寫的文章讚不絕口,得知三年裡他專業成績優異,且經常在多家報刊上發表文章,便破例把他留在省城。
當時不知羨煞了多少同學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