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殺手中介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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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飛是黃泉的門徒,而黃泉這個組織,目的就是為了破除邪教,但凡打著宗教旗號做傷天害理的事情,都會被黃泉盯上,然後由他們親手送上黃泉路,所以,被稱為黃泉。
黃泉最早脫胎於做罪驗的人,也就是負責勘查案發現場屍體的人,早被稱為屍驗,後來又改稱為仵作,而現代稱為法醫。
漢朝時候的仵作是有官職的,稱為令史,屬於官員的文秘,但因為工作太晦氣,後來單獨分出,稱之為屍驗,再後來又被叫做仵作。
為什麼那批仵作會演變成為黃泉?其原因也是因為部分人對屍體的褻瀆,以及借屍傳謠,更甚者還打著仵作的名號創立了邪教,蠱惑民心,斂財害命。
黃泉真正出現是在兩宋時期,當時龍國南方常有殺人祭鬼這類的邪教事件發生,興起於湖廣一代,並逐漸向周邊地區盛行。
宋朝學者陳淳所著的《北溪字義》中就有記載——南風俗,淫祀尤熾,多用人祭鬼,或村民裒錢買人以祭,或捉行路人以祭……湖外風俗,用人祭鬼,每以小兒婦女,生剔眼目,擷取耳鼻,埋之陷阱,沃以沸湯,糜爛肌膚,靡所不至。
當時宋朝將這種邪教的巫術稱之為“南法”,而在當時的人們看來,佛教和道教這種正統宗教是可以打擊邪教的,不過當時從上至下都懼怕巫術,朝廷才下旨讓高僧隨隊同行,參與平定邪教蠻夷。
雖然平定了邪教,但依然有漏網之魚,這些人不敢再在活人身上下手,於是就對準了屍體,可已經下葬的屍體,對邪教來說達不到祭祀的效果,於是乎就盯上了那些剛剛被行刑後的犯人屍體。
部分邪教人員收買了儈子手和屍驗,進行屍體的買賣,被官府發現了,牽連了大批的儈子手和屍驗被查甚至入獄,此事驚動了當時異道中同屬異道和江湖兩界的斷金門,因為斷金門的建立者就是一個儈子手。
斷金門由此開始了對邪教的追殺,並要求那批蒙冤的仵作協作,而那群仵作們藉此就創立了一個屬於自己的組織,取名叫“黃泉”。
“黃泉”這個名字取自於荀子《勸說》中的那句——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上食埃土,下飲黃泉,用心一也。
而這裡的黃泉代表的意思其實並不是陰間,仵作用這個詞也是為了對外達到一種神秘震懾的效果。
尉遲然聽完黃泉的介紹,又問:“這麼說,黃泉和斷金門是同一時代創立的?”
開車的方尋憶道:“對,同一時代的產物,這倆派之間的關係很奇怪,最早類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