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尋找甘樂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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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鳳飛只是道:“你們稍等一下。”
張鳳飛轉身去了廚房,不久後端了兩杯茶出來。
張鳳飛落座後道:“小然,你是不是來查你父母和養父當年遇害的案子?”
尉遲然道:“對,但是很奇怪,案子被封住了,所以只能找甘叔叔來問問,他畢竟是我父親當年的律師。”
張鳳飛遲疑了好久,終於道:“甘樂說過,如果有一天,你回來找我,讓我把實情告訴你。”
“實情?”尉遲然很詫異,“什麼意思?”
張鳳飛想了想道:“我從何說起呢?就從我和你甘叔叔的認識說起吧。”
尉遲然突然間明白了什麼:“媽,你的意思是說,你和我養父並不是夫妻?”
張鳳飛點頭道:“對,不是,我和你甘叔叔才是夫妻,只是有夫妻之實,卻無夫妻之名,我來華人城的時候,你甘叔叔已經算是功成名就了,當時他是公益律師,而我呢,是偷渡來的,我不是龍國人,我是越南人。”
張鳳飛的話讓尉遲然很是驚訝,不過他也立即明白為什麼當年被劉暢領養後,平日內看不到張鳳飛,只有到週末才會看到張鳳飛和甘樂先後出現。
原來他們兩人才是夫妻。
根據張鳳飛所說,甘樂那時候是市政廳指派給她的律師,兩人因此相識,那場官司最終贏了,張鳳飛因此獲得了華人城的居住權,不過只是暫時居住,必須要在華人城納稅十年,並且無犯罪記錄才能獲得永久居住權。
張鳳飛和甘樂也是那時候認識的,不久之後,尉遲然隨父母來到了華人城,甘樂也成為了尉遲然父母的代理律師。
張鳳飛道:“我那時候很好奇,不知道甘樂和你們父母是怎麼認識的,他說是旅行的時候介紹的,但卻不讓我和你們見面,這讓我很不滿,畢竟那時候他也沒提出結婚,我心裡就害怕,覺得他是不是不願意和我結婚?可甘樂只是找其他的藉口搪塞過去,可他對我很好,我想,不結婚就不結婚吧,沒關係,這麼過一輩子也行,可沒過多久,你父母就遇害了……”
尉遲然父母遇害的那段時間,甘樂顯得很焦急,不是出門就是回家把自己關在房間裡不出來,也不知道在做什麼。
等尉遲然父母的案子警方有了結論之後,甘樂就準備找人領養尉遲然,這個時候張鳳飛就提出,不然就由他們領養,既然都這麼熟了,這也是應該做的。
可是甘樂卻拒絕了,拒絕之後的第三天,他又向張鳳飛提出了一個比較過分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