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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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士,富商大賈,甚至朝廷命官,普遍以狎妓宿娼為風流韻事,逐漸演變成為了一種盛行的社會風氣。
春江十四樓好歹也是官方專營的銷金窟,檔次自然高出其餘那些暗娼勾欄,故而嫖客大多都文人名士,富商巨賈與公卿貴族。
隨著狎妓之風的盛行,許多達官顯貴不問朝政國事,沉溺於歌舞昇平、燈紅酒綠之中。
一些名流文士狎妓冶游、尋歡作樂,以致於讓秦淮河的胭脂氣濃得幾乎化不開來。
在這種風氣的敗壞之下,國家政綱日益鬆弛,官員日益腐敗淫逸,終日紙醉金迷,縱情享樂,似乎這個新生的大明帝國一片烏煙瘴氣。
好在太祖爺及時悔悟,對官員狎妓設限重重,如在《大明律》明文規定:“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媒合人減一等。若官員子孫宿娼者,罪亦如之。”
要知道,大明的杖責可是出了名的厲害,慄木大杖頭帶倒勾,別說責六十下,這些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文人挨那麼十下就會皮開肉綻,很可能丟掉性命。
即便宿娼官員活過了杖責,也會被罷官免職,仕途履歷之上留下汙點,將來永不續用,等於是和仕途完全絕緣。
不過這一紙律令,不過是塊遮羞布罷了,遮住文人士大夫們夜宿秦淮的嘴臉。
畢竟狎妓風流,這是士子天性,而且因為教坊司的特殊性,朝廷說整治也只是口頭上罷了,畢竟這可是帝都銷金窟,朝廷財政的一大來源!
換句話說,李祺突然發現了一條......生路!
那就是老朱缺錢!
那可不是缺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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