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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多年前的遠戍將士和邊塞詩人吧。
我考察的習慣,不在現場抄錄什麼,只在當天晚上回到旅舍後才關起門來專心寫作。記得在蘭州我曾長時間住在一個極簡陋的小招待所裡,簡陋到上廁所要走很遠的路。當地一位年長的文人範克峻先生讀過我的不少學術著作,又看到我行李簡薄,便送來了一支圓珠筆和兩疊稿紙。這種圓珠筆的筆桿較粗,比我為爸爸寫“交代”的那一種更好用。只不過那稿紙太薄,一寫就穿,落筆要小心翼翼。
我把白天的感覺寫成一篇篇散文,寄給在《收穫》雜誌做編輯的老同學李小林。郵局找不到,就塞到路邊一個灰綠色的老郵筒裡。這時才覺得範克峻先生給我送薄稿紙算是送對了。稿紙薄,幾篇文章疊在一起也能塞得進那郵筒。
寫了就及時寄走,是怕在路上丟失。有的地方連路邊郵筒也找不到,那就只能將寫好的文章隨身帶了。隨身帶,又要求稿紙越薄越好。由此我養成了習慣,只用薄稿紙。即使後來可以用較好的稿紙了,也選擇薄稿紙。這一來,那種容易劃破薄稿紙的圓珠筆,就需要更換了。
當然,寫起來最舒服的還是吸墨水的鋼筆。但這對我這個不斷趕路的旅行者來說,就很不方便,因為必須帶墨水瓶。墨水瓶都是玻璃做的,夾在行李裡既容易灑,又容易碎。據說過去安徒生旅行時是把墨水瓶拴根繩子掛在脖子上的,那就不會灑,也不會碎了。但我不會模仿他,因為那樣不僅難看,而且有顯擺自己“很有墨水”的嫌疑。安徒生旅行時還肩扛一大圈粗麻繩,那是準備在旅館萬一失火時可以滑窗而逃。可見,他走得比我還麻煩,但我走得比他遠得多,時間也長得多。
後來我還是學了安徒生的一半,隨身帶墨水瓶,但不掛在脖子上。選那種玻璃特別厚的瓶子,瓶口擰緊處再墊一個橡膠圈。但這樣還是不保險,因為幾經顛簸後,瓶蓋易裂。所以再加一個笨辦法,在瓶蓋外再包一層塑膠紙,用細麻繩繞三圈紮緊。行李本來就很小,把墨水瓶安頓在衣服中間。
我從甘肅路邊郵筒寄出的一疊疊薄稿紙,如果有可能發表,似乎應該起個總題目。因此,在寄出第三疊時,我在信封背後加了一句:“就叫《文化苦旅》吧”。後來,路還在一直走,風餐露宿,滿身煙塵,卻永遠帶著那支鋼筆,那瓶墨水。我想應該對筆表示一點什麼了,因此為接下來的文集起名時加了一個“筆”字,叫《山居筆記》。
六
筆之大難,莫過於在北非、中東、南亞、中亞的極端恐怖地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