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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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
不愧是女神,很強,僅僅是因為“無聊”這麼簡單的理由就能把人弄來。
李林自然很生氣,可生氣又沒用。所以冷靜下來後,他發現最重要的就是:賜予活下去的力量。
這份力量便是:記憶中永生。
也就是,只要這個世界上有人記得你,你就不會死。哪怕被殺掉,半個小時後,也會再度“復活”,隨機出現在死亡地點半徑一千米的任何地方。
很強大的能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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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章:艾爾迪亞集中營
不是。
這個看似很強大的能力,實則有著諸多限制和規則。
規則1:只能被同一存在殺死一次,第二次將不能復生。
也就是說李林要是再被那個士兵一槍爆頭,那就不能再復活了。
規則2:所謂的“存在他人記憶中”,必須是深刻的記憶。也就是說別人需要同時記住你的臉和你的名字才行,缺一不可。
規則3:重生後獲得殺死你之人三分之一的身體素質。
三條規則中只有這一條是有益於李林的,他現在也切實的感覺到了身體素質的變強。顯然,對他這具十三歲的身體來說,成年男性三分之一的力量加成也不少了。
李林想,這條規則要是用好了那完全可以迅速變強,但是,因為第一條的原因,也有著巨大的風險。
比如你被一個強者殺了,然後那強者沒有離開半徑一千米。然後半個小時後你隨機復活在他面前或附近,那他再殺你一次豈不就萬事休矣?
所以,這種“故意被殺”還是不能用的。
不過話說回來,李林倒是想被那個“女神”殺死一次,要是能獲得她三分之一的力量,那他恐怕也成了神了吧?
當然了,這也只是想想而已。
總之,這份力量是他活下去的關鍵,老實說並不算太強,還不如直接給份切實的護身的力量,什麼魔法啦,鬥氣啦都好。畢竟……萬一沒人記得他了怎麼辦?
他剛才被殺前之所以抽了那個少年一巴掌,也是為了讓他對自己的印象深刻些,記住自己,這樣自己才能活過來。
雖然對那個少年有點不好意思,畢竟人家拿著報紙哼著歌,突然就被煽了一耳光,實在是無妄之災。不過,李林估計自己也沒機會對他說聲“抱歉”了。
但是,毫無疑問,過上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