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善根定果借命轉生22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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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自身續命!
真真可恨,可恨!
此賊本是前朝人物,此前便憑著借命縫命之法,復生過一次,
今次垂垂老矣,
還妄圖長生久視,
竟把主意打在我的身上!
乃剝落其身命樁詭,撰入書中——那賊身上還有一詭,比這命樁詭更為特異,不囚禁此詭,恐難徹底禁絕此賊繼續害人……
可惜此番準備不足,
終究讓他逃了去……
假若我能得其身另一隻詭,可否能以此二詭借命復活愛妻?
如此念頭,卻也只是想想罷了。
怎能為一己之私,害了他人性命?
又靈,你不會怪我罷?’
……
蘇午捏緊了手裡的枯黃人皮紙。
他斷然沒有想到,這幾篇日記的主人,‘未來’竟然與‘命樁詭’照面過!
當下浮現出來的日記,
顯示的日期是1725年。
這個時期,已經是清康熙時期。
然而蘇午當下所處的時代,
大機率是明崇禎時期,
王朝末年!
所以,
在未來,那個死了妻子、會寫戲文的讀書人,遇到了鄉野間某個容納了命樁詭,並且極可能將縫命詭也容納在身的老者,並且在察覺到老者對自己心懷不軌以後,
剝落去其身上的命樁詭,
將此詭‘撰入書中’?!
撰即‘著書,書寫’的意思,
撰入書中的意思,
就是將一隻厲詭寫進了書中——如此就將厲詭給囚禁了?!
蘇午莫名聯想起,
他第一次將心詭從人皮紙上剝離時,
人皮紙上稱‘自己’死了,
有個小說家在‘它’身上寫了許多狗屁不通的東西。
而那一次,
人皮紙上顯示出兩個日期,
一為二零三四年,
一為一七一五年。
那麼,
那個或許是在人皮紙上寫下許多狗屁不通的東西的小說家,是否就是當下這個掌握了‘撰文囚禁厲詭’之能力的讀書人?!
二零三四這個日期,
又有甚麼涵義?!
那個極可能將縫命詭與命樁詭都容納在身,碰見過讀書人的老者,
讀書人稱之為前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