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前車之鑑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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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垮了下來,沒有剛剛那麼精神了。
“6月5號之後,肖旺就失蹤了,他在失蹤之前的最後一通電話就是這個電話。”
“那,那也不能說明裡面的人就是我啊,警官,你們辦案要講證據,你總不能靠著一段錄音就說我跟他有關係,說他的死跟我有關係吧。”
陳思靈也沒著急繼續審問,面對肖旺,她就是要一點點磨下去。
看著陳思靈不說話,肖旺有些著急,他知道,如果對方真要給自己定罪,那自己是逃不掉的,現在手機也在人家手裡,他想求援也沒辦法。
什麼叫孤立無援,這就是了。
如果他沒幹過什麼腌臢事兒也就算了,可問題是他乾的有些事兒還真見不得光,真要查下去自己也沒法喊冤,以免越查越多,這叫什麼事兒。
“你還給操李良發過一條訊息,約他在楊林橋下面的碼頭見面。”
“陳警官,我覺得你們警察說話應該嚴謹一些,你們有什麼證據說我在操李良失蹤那天見過他?”
其實陳思靈現在還真沒辦法證明。
那會兒手機號不需要實名制,加五塊錢營業廳就能直接辦,就是我們說的“白卡”,雖然現在也可以用別人的身份證辦手機號,但至少還可以溯源,那時候白卡手機號是真的找不到開卡人。
不過肖旺的手機現在已經交給了技術,有操李良的手機當模板,如果兩個人的手機是同一批改裝機,應該很快就能破解,而且也能說明兩個人之間還有其他聯絡。
“6月5號晚上你在哪兒?”
“我關店之後就休息了,二樓有房間,我有時候不回家就睡在店裡,反正店裡就我一個人。”
肖旺說話的語速稍微快了一些。
“有什麼人能證明麼?”
“我們那片九點以後就黑燈瞎火了,店裡就我一個人。”
“監控呢?”
“警官,這都九月了,那會的監控早就沒了。”
肖旺的身體又放鬆了下來,也感覺到警方目前還沒有實際證據,他想得很清楚,現在這個情況警方最多也就是留他過夜,扣他24小時,只要讓他出去,他就能找到脫身的辦法。
“也就是說沒人能證明你當天晚上在什麼地方?”
“警官,你這就是抬槓了。”
“就在這個時候,有人推門走進來,遞給陳思靈一些東西,陳思靈看了看,把東西推到了肖旺的面前:“這也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