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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難嗎?”
阿曼德在吧檯上坐下, 絲毫不在意凝聚在他身上的各色眼神,他將手肘拄在臺面上,饒有興致地看著正在工作狀態的人類。
如果不是有損顏值, 譚昭肯定想給人原地翻了白眼:“當然很難,不過中文跟您實在不搭, 您可以說法語, 我聽得懂。”
兩人旁若無人地交談,從中文直接飆到法語, 這對吃瓜群眾要求太高了, 他們認識Lee小哥也有一年多了, 居然都不知道小哥的法語這麼蘇!
熟客們都覺得自己可以,但再看看這位客人通身的貴族氣質,果然帥哥都是跟帥哥一起玩的, 哎,這就是坐下來聊聊天,都是一種極致的享受啊。
也不是沒人想去搭訕, 但……這位的氣質太獨特的,獨特到根本不敢讓人接近, 這就是活生生的高嶺之花, 凡人輕易碰不得。
至於Lee,哦這位也不是什麼凡人。
譚昭看了一眼“只敢遠觀”的吃瓜群眾, 難得貼心地開口:“要來一杯嗎?”
阿曼德抬頭,露出他濃霧似的眼睛:“你該明白, 我喝不了。”
譚昭露出一個笑容:“不試試, 怎麼知道呢。”
這位血族親王,確實從內到外都纏綿著死氣,譚昭從不是一個好奇心很重的人, 但這回他卻選擇主動試探,歸根結底,還是西里爾那禍害跟他科普了血族長老會以及親王的重要性。
阿曼德作了一個你自便的動作。
譚昭這段時間,已經將這些洋酒全部都瞭解過一遍,他本身就是釀酒的行家,最懂什麼酒在什麼時候最好喝,這回他並沒有調市面上很為人熟知的雞尾酒,反而是仗著人家五百年不知世事,開始了自己的隨性發揮。
等一番花裡胡哨的調酒後,一杯漸變濃霧冰出現在了吧檯上,顏色很像阿曼德的眼睛。
“請。”
上文曾經有言,能殺死吸血鬼的只有聖水,像照射陽光、食用除血液外的東西,只會讓吸血鬼陷入痛苦,卻並不會帶來死亡。
阿曼德舉起酒杯,輕輕晃了晃,破碎的冰塊撞在杯壁上,發出好聽的碰撞聲:“這叫什麼名字?”
“隨便吧,最新作品,請品鑑。”
吸血鬼的味覺只對血液有感覺,像是普通人的燒烤炸串,他們既聞不到味道,吃上去也像在吃土一樣,阿曼德身為人的記憶已經非常淺淡了,如果不用力回想,他甚至連自己的名字都快忘記。
這無疑是一杯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