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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以至於四代、五代都很少遇到歌者,應該說,極其罕見。”
難怪了,西里爾那廝一說遇上了歌者,連教會的人都吸引來了,合著歌者罕見是確有其事了。
“你還想知道什麼?”
譚昭覺得自己在阿曼德面前,像極了十萬個為什麼的蠢孩子,但既然有機會,他還是得問問:“初擁,是血族將自己的原始血液注射給人嗎?”
阿曼德一聽,就知道對方猜到了什麼,當然他也不做隱瞞,點頭道:“你猜得沒錯,當血族對自己的歌者初擁後,歌者對於血族獨特的吸引力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滿滿消減,直至消失。”
道理很簡單,血族的嗅覺只對血液有反應,當歌者的血液被自己的血液同化之後,就跟自己的左手摸右手一個樣子了。
由血液控制的愛情,也將由血液消亡,這才是歌者之於血族最殘忍的地方。
哪怕,有血族擁有千分之一的幸運,在血液吸引的消退後仍然深愛著歌者,十年,百年,甚至千年,誰又能保證永遠不變呢。
“人類,渴望得到永生不死、容顏永駐的力量,卻在得到之後,計較曾經被自己用來換取這份力量的細枝末節。”阿曼德捏著自己的手掌,似乎想起了什麼,臉上難得有了幾分嘲諷的笑容,“你身上,有種很像血族的力量。”
譚昭一怔忪,隨即一笑:“你可真敏銳,但我還是人。”即便他擁有了相對很強的力量,他也還是食五穀雜糧,每天要有充足的睡眠,會交朋友,會遺憾,會高興,會失落,也會不捨離別。
“你很幸運。”阿曼德忽然開口,這還是譚昭第一次聽到這位親王帶有情緒的發言。
“我的……榮幸?”
親王驕矜地點了點頭,作為回答,譚昭又點了兩個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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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沒有收到任璇的電話,譚昭也並不急,他將李牧丟給西里爾後,就去藍調上班了。酒吧一如既往地歌舞昇平,只是不知道哪天起,藍調突然多了許多國外面孔,他們既不是血族,也不是狼人。
不過這些面孔不僅外貌漂亮俊美,還各個都跑來搭訕譚昭,譚昭只覺得自己像是被定點刷好感的NPC,只是很可惜,他天生荷爾蒙絕緣體,對情愛無感。
系統:那是因為這個原因嗎?你就是注孤生。
[你最近吃瓜吃得很快樂嘛?我還聽說你和我家小祖宗玩聯機雙人小遊戲了?]
系統:不行啊,系統也是有獨立時間的。
[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