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亂地交易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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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其來自北部城市“祖勒菲卡爾”,那裡正好位於維拉國、黎山國等,三國的交接地帶。
忠州局勢本就極不穩定,加之又是三國交匯,“非其”一家為了不被迫加入某些組織,不得不全家搬遷至喀布林。
可他一無權二無錢,城內自然沒他落腳的地方。
最終,他只有憑藉著,在一個被南國軍隊覆滅基地組織,領了一段時間“盒飯”的資歷,在這個山頭落下了腳。
雖然做了蛇頭的手下,但非其算不上什麼心腹,也就是每天看看大門,偶爾混進城內,幫著蛇頭採購點物資。
雖然工資沒多少,但在這個“山頭”混口飯吃,到也沒什麼問題。
刑風和非其的關係還不錯,能夠認識塞克斯·林,還是靠著他牽的線。不過兩人這個認識的過程,倒是頗具戲劇性!
那時候有點落魄的刑風,正好剛從維拉國抵達喀布林城區入住,準備在這個戰後的國家碰碰運氣。
一次偶然的機會,刑風特意跑到城區偏僻地方,想找個地頭蛇問問喀布林這邊,最近局勢的情況時。
正好在一個小巷子內,遇到三名看起來像地頭蛇的人,正在踢打一名全身包的嚴實的男子。
當時,刑風沒有上前,就站在旁邊等著,等他們打完以後,他好上去探問點訊息。
至於上去救人這種事,刑風作為一名軍人,在樂洲遊蕩的時候,幹活很多次,那時候的他,一身正氣,嫉惡如仇,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
典型的墨國俠客風格,熱血正氣的退伍軍人。
後來,他才明白,其實這就是愣頭青!
孤身一人在國外……呃,有點不對,準確的說,是把女朋友送到西國入學後,孤身一人在國外。
你丫一個外國人打本地人,一次兩次還好,你特麼每天到處找事,就算有監控證明清白,還有一些受害人出言,你也會被定義為“具有暴力傾向”。
不同於電影中瞎扯,國外絕大部分地區國家,都不提倡見義勇為,只提倡“積極”報警。
說的好聽點,“見義勇為是極度危險的事情,每個公民都應該注意保護自己的安全。”
說的直白點,“你成功了,那就代表警察無能,如果你沒成功,更糟糕,他們還得多救一個受害者,增加工作量。”
其實,當時刑風也很無奈,正規渠道進不去,又沒有個行內人指點,也就只能去魚龍混雜的“爛仔區”碰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