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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苦耐勞,並且家裡貧困,就付了三十萬元(應該按標準付五十萬元)。
柳雨不去學校讀書,他就幫助母親種地,可是,種地是消磨人的意志的事情,就又心花起來,想走出暖灣村看看外面的花花世界,在家裡他很生氣——就是那個支部書記——苟爾德,跟他的母親——珍珍纏加不清——社會上傳得沸沸揚揚,他的出門不單單是為了“看看花花世界”,是為了躲避“桃色新聞”和別人看他時不陰不陽的眼神。
蘭蘭想起了珍珍,一個從二十二歲守寡的女人,應該說是不容易的也是艱難的,歷史上傳下來的“忠貞烈女”確實不少,那麼人世間的草木凡人就更是數不勝數了,對於珍珍和苟爾德的傳聞蘭蘭也聽到了不少,可是一般人不會在她面上說起——她畢竟是珍珍未來的兒媳婦。
珍珍是個不幸的女人——丈夫因為給家裡掙錢把性命丟失在井下,雖然不是可歌可泣,但是能夠記憶懷念,珍珍作為一個女人有那麼一筆錢,是能夠把女兒拉扯成人的——那個時候柳雨還沒有領養過來呢!——難道?蘭蘭想到了女人的生理需求——沒有男人夜夜陪著睡覺會怎麼樣?當然,她和柳雨住在一起也“品嚐”著男女歡愛的滋味的,那也不能用這種辦法處理——寡婦門前是非多,既然這麼難以熬夜,不會純粹明媒正娶一個就行了,何必偷偷摸摸叫人指脊樑骨?
從珍珍身上,蘭蘭看到了女人——或者說男人和女人,要麼堅守自己的“道德防線”要麼徹徹底底“明媒正娶”,不需要偷偷摸摸,偷誰?如果珍珍沒有那一筆“人命價”,說不定苟爾德還看不上她!難道珍珍就是為了那個婦聯主任嗎?
蘭蘭——柳雨 ——珍珍,似乎已經是拴在同一條麻繩上的螞蚱,誰也逃不脫。
苟爾德見過蘭蘭很多次面,他不敢說什麼,就連表示熱情也無法做到,更不用說顯示愛憐了,苟爾德心知肚明蘭蘭就是自己的孩子,就是不敢相認,他怕李梅花那個“母老虎”割了他胯下的那根肉——一個男人在“輸理”的情況下是很軟弱的——沒有了男兒血性、沒有了大丈夫的氣派、沒有了炎黃子孫的“骨氣” ——因此上,很多男子漢就不得不跪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像一團提不起的豆腐塊,難怪古人說“無欲則剛”。
當然,蘭蘭從很多人的嘴裡也知道自己是苟爾德的“私生女” ——但是沒有確定——只有母親能夠確定——如果母親是與苟爾德這個男人睡過覺的唯一一個人——那時母親還是個少女。
蘭蘭想:自己不也是個少女嗎?她理解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