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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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陶明,是個殺/人犯。迄今為止已經殺了九十八個人。最後兩個死亡名額……留給我和你。”
“……”
“如你所見,九十八條人命,我沒辦法在半小時內說完。所以,就給你分享幾個我的得意之作吧。”
將殺/人說成“得意之作”,陶明的瘋癲程度可想而知。
“殺/人,聽著簡單。背後涉及一系列跟蹤與反跟蹤,偵查與反偵查,往往一件“滿意的作品”需要耗費數月甚至數年才能被製作出來。美妙與危機並存,才是當之無愧的藝術……說起來,1號,你知道藝術的最高境界是什麼嗎?”
陶明不知道她的姓名,按『先手玩家』的刻板印象稱她為1號,也沒什麼問題。
按正常人的想法,多半是“寫意”或“天人合一”之類的字眼。聞無眠歪歪頭,看了一眼邊上的屍體:
“隨機。”
“沒錯!就是隨機!”陶明興奮起來,嗓子像個破漏的風箱,“1號你也很有藝術天分嘛!”
“過獎。”
“因為我殺/人完全隨機,想不想殺/人、想讓對方怎麼死,全在一念之間。大多數情況下,我連殺死那人的姓名都不知道。可能只是跟他在等同一班地鐵、過同一條馬路、坐同一部電梯。即使警/察調查,也不可能懷疑到我頭上。”
“……”
“第一個死在我手裡的是一個四歲的小孩。”陶明低低笑著,“當時S市正遇上拆遷潮,我家對面就是一片廢棄工地。每天回家路上,都能看見一群小孩在工地一樓踢足球。”
“小孩的笑聲又尖銳又難聽。當時我就在想,要是能讓他們永遠閉嘴就好了。”
“這個想法一冒出來,我先被嚇了一跳。接著又覺得十分合理。吵到我的小孩、難道不該死嗎?是他們犯錯在先啊!”
“我登上廢棄工地的三樓檢視。發現那上面有很多被薄木板草草蓋起來的大洞,稍有不慎就會一腳踩空掉下一樓。”
“一樓是堅硬的水泥地,還有很多豎起的鋼筋。十幾米的高度,想摔死一個小孩,足夠了。”
“其中一個小孩剛好跟我住一個小區。我故意擺出一副高深莫測的樣子,告訴他廢棄工地踢球可以,但絕對不能上去三樓。那可是很危險的地方呢。”
“說完這句話,我心滿意足地回到家裡,還開了瓶香檳。果不其然,當天晚上救護車就來接人了。四歲的小孩從高處墜落,被鋼筋貫穿身體,當場死亡。那群小孩再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