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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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你有沒有想過,‘審判’是一件講證據不講人情的事。”他聲音越發猙獰,裡面暗含著無與倫比的興奮,好像抓住了天大的漏洞:“我只問你一個問題:在我的懺悔中,我有親手殺過一個人嗎?沒有!你沒有證據能證明!既然如此,憑什麼要求我要為他們償命?他們的死亡,明明是源於自己的不小心或一時衝動啊!”
由於擔心失蹤的哥哥會遭遇不測,聞無眠曾自學過一段時間法律。陶明的話乍聽問題不大,實則避重就輕:“既然你熱衷於借刀殺人,肯定比我更懂法律、也應該知道,哪怕是弱證明力的證據,只要能構成證據鏈條,就可以指控殺人。希望你在被抓來這裡前,已經把電腦裡製作的‘勵志’影片全部刪乾淨了。”
刪掉了也無所謂,以現在的科技技術,復原一臺普通家用電腦不算難事。
“你跟我講證據法?”他嘿嘿一笑,“可是作為‘審判’方的你,現在手邊有證據嗎?我之前跟你說的那些,有可能是我記錯了,也可能是我幻想症發作,虛構了一出連環殺\人大戲。我壓根不知道自己在說謊,測謊儀可檢查不出來。”
“……”這是來源於“殺\人犯”的挑釁,令人相當不適。聞無眠的手已經放到了刻有100%字樣的玻璃杯上,理性卻在大腦裡告訴她,陶明說的沒有一點錯處。
先手玩家需要保證“審判”絕對公正。那麼,在沒有切實證據的情況下,僅憑對方口述,就給對方判定“死刑”,顯然是錯誤做法。
不說遊戲,就連現實世界,都有很多壞事做盡的人渣,最後因為證據不足被釋放或者減刑。受害者及其家屬深惡痛絕又無可奈何,只能眼睜睜看仇人逍遙法外。
在這場隨時會死去的殺人遊戲裡,即使對方表現得再可惡,耳聽為虛,眼見為實,才是真正的“公平。”
……
“我選好了。”一分鐘後,聞無眠做出了自己的選擇。
玻璃杯被放入桌上的凹陷部分。桌下與地下的傳送帶開始運作,將在半分鐘後送到陶明的桌上。
“你選好了?”陶明喉嚨裡發出咯咯的笑聲,如生鏽的菜刀刮磨人的骨頭:“那你可就選錯了。”
“你都不知道我選了哪一個。”
“你根本不明白……”電話那頭誇張的笑聲終於壓抑不住,爆發出來,像極了失去理智的藝術家在面對最後收官之作時的癲狂:“無論你選哪一個、都是錯的。聽清楚了嗎?無論選70%或100%,都是錯的!因為這就是‘規則’啊!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