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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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無眠:“……”
行吧。
誰說男生不能看霸道總裁愛上我?
正好飯點,步行街被外地來的遊客擠得滿滿當當,走在路上,摩肩擦踵。聞無眠學著他最喜歡看的霸道總裁的語氣,說:“想吃什麼你就買。今天晚上我來付錢。”
“真的嘛?”伏城在燈火下笑得能晃暈人的眼:“那我不客氣咯。”
……
伏城似乎有個特殊技能。
那就是、在琳琅滿目的小吃堆裡,總能精準選中那個最難吃的。
半小時後,伏城手上已經拎了五六個吃兩口就放棄的小吃,再次不信邪地咬一口粉紅色小兔子形態的糕點。
“……”聞無眠一看他面目表情咀嚼的動作就知道又踩雷了。
她喝著酸奶,發表真理:“在路邊攤上,顏色鮮豔的東西往往不好吃。”
“但是……”伏城特別委屈地捏緊小兔子:“但是它真的做得特別特別可愛。”
聞無眠:“……”
行,那你多吃點。
“聞老闆,”畢竟吃人嘴短,伏城很麻溜地改了口:“我還想吃那個粉紅色的炒酸奶,你給我買嘛。”
“……”雖然她覺得伏城每次買東西都踩雷這點蠢蠢的,但每次在踩雷之前叫的那句“聞老闆”,真的、很順耳。
有一種心甘情願給他花錢的感覺。
難怪古話有云,撒嬌的人最好命。
……
伏城水靈靈地花了她幾百大洋,兩人踩雷無數,只吃了個半飽。偏偏這條步行街是單行道,沒有回頭路,再往前是買飾品和小玩具的。別無辦法,只能硬著頭皮繼續往前走。
一轉眼功夫,這人又被開在底樓的烏薩奇快閃店吸引,眼疾手快搶到一包這隻黃色萌兔子的聯名髮夾和小號公仔。
“……”其實聞無眠覺得黃兔子有點幼稚。但架不住伏城喜歡。他差點被自己害得走不出迷宮,現在想買只兔子,那就給他買。不然還能怎樣?
一包髮夾裡面有兩個。伏城拆開包裝,給她分了一個。
聞無眠剛想拒絕,說自己還有。結果手一摸口袋,遊戲裡那個用來卡門縫的髮夾不見了,估計是掉在半路了。
接過髮夾時,伏城問:“你能幫我別一下嗎?我手上拎太多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