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十九)伯平長大了 (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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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忠與謝桂華不好說什麼,也就預設了。那時候時興喇叭褲,褲腰二尺三,褲腳兒三尺四,走起路來呼呼啦啦,再配上披肩的長髮,戴上必須保留完整的商標的蛤蟆鏡,港臺味兒十足。而如果手裡再拎上一臺四個喇叭的裡面飄蕩著“路邊的野花你不要採”的流行歌曲,晃晃悠悠在鄉辦的集市裡走上一圈兒,總會招來羨慕的眼光與女孩子的青睞的眼神兒。伯平喜歡這些,他想一樣不少地將自己裝扮起來。買皮帽子陳志忠與謝桂華都“忍”了,總要實用些,而等到春暖花開,伯平的頭髮快要披散到肩膀時,這父母二人卻堅決地站出來予以反對,理由很簡單,“二流子才那樣呢!你見過哪個好人家的孩子那樣兒?剃頭不剃,不剃我給你鉸嘍!”說罷就要抄起剪刀,伯平讓步了,讓父母把頭髮鉸了,這傳出去多讓人笑話。而有一天伯平穿回來一條喇叭褲,就又把父母給惹翻了,伯平辯解說,“褲子是單位同事的,我倆關係好,藉著穿穿!”陳志忠與謝桂華再次同一口徑,“不行,你穿成這樣兒,跟個掃地機似的,我們替你害臊!”其實伯平穿那種喇叭褲確實不好看,那種褲子適合身材挺拔的年輕人穿,如玉樹臨風,而像伯平這種矮身材的人,穿上它就像一個掃地機,“你快點給我還了去,快點!”陳志忠的語氣嚴厲得不容商量,謝桂華同樣沒有商量餘地,伯平臉上紅一陣白一陣兒,急得眼淚在眼圈兒打轉兒地辯解著央求著,最後一咬牙一跺腳騎上腳踏車走了!
而如果光只是這些,謝桂華還不是怎樣擔心,問題是謝桂華隱隱地感覺到在大兒子伯平身上,一種“兒大不由娘”的苗頭已經出現了。有一天她在西屋收拾伯平、仲平的鋪蓋時,在伯平的枕頭下面,發現了一本精製的筆記本,像書又不像書,裡面字寫的不咋地但卻認真工整,而在扉頁處用大字型寫著“某某回憶錄”,及至翻開來讀了幾頁,雖然不能通順的將全文讀下來,畢竟裡面有許多陌生的“它認識我,我不認識它”的生字,但大意她卻是明白的,這個只有高小文化程度的農村婦女不由得被裡面的通俗而又撩情的文字驚得目瞪口呆!謝桂華趕緊合上小本兒,仍舊放在了伯平的枕頭下面,她知道伯平已經長大了,但正因為長大了,那麼看了這種書就更容易學“壞”;而一旦幹了壞事被抓起來蹲上幾年班房兒,那這孩子不是就毀了?!她想先告訴陳志忠卻又不敢,她想如果陳志忠知道了伯平看這種黃書會被氣個半死然後將伯平打個半死!後來她悄麼聲兒的卻又是極嚴厲地要求伯平處理掉這個壞東西,如果是借的就趕快還回去,並且對天發誓以後不再看這種東西了!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