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絕對地租 (第12/20頁)
馬克思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全排斥或部分地排斥剩餘價值一般平均化為平均利潤的條件下才允許資本投入特殊生產部門,那末很明顯,在這種生產部門中,由於商品的價值超過它的生產價格,就會產生超額利潤,這個超額利潤將會轉化為地租,並且作為地租能夠與利潤相對立而獨立起來。當資本投在土地上時,和資本相對立的土地所有權,或者說,和資本家相對立的土地所有者,就是作為這樣一種外力和限制出現的。
在這裡,土地所有權就是障礙。因此,不納稅,也就是說,不交地租,就不能對從來沒有耕種或出租的土地投入任何新的資本,雖然新耕種的土地是屬於不會提供任何級差地租的土地,並且如果沒有土地所有權,只要市場價格略微上漲,它就會被人耕種,從而起調節作用的市場價格只是使這個最壞土地的耕種者得到他的生產價格。但是,因為有了土地所有權的限制,市場價格必須上漲到一定的程度,使土地除了生產價格外,還能支付一個餘額,也就是說,還能支付地租。但是,因為按照假定,農業資本所生產的商品的價值高於它們的生產價格,所以,這個地租除了我們立即就要研究的一種情形外就是價值超過生產價格的餘額或這個餘額中的一部分。地租究竟是等於價值和生產價格之間的全部差額,還是僅僅等於這個差額的一個或大或小的部分,這完全取決於供求狀況和新耕種的土地面積。只要地租不等於農產品的價值超過它們的生產價格的餘額,這個餘額的一部分總會加到所有剩餘價值在各單個資本之間的一般平均化和按比例的分配中去。一旦地租等於價值超過生產價格的餘額,這個超過平均利潤的全部剩餘價值,就會被排出這個平均化。但是,無論這個絕對地租等於價值超過生產價格的全部餘額,還是隻等於其中的一部分,農產品總是按壟斷價格出售,這並不是因為它們的價格高於它們的價值,而是因為它們的價格等於它們的價值,或者,因為它們的價格低於它們的價值,但又高於它們的生產價格。農產品的壟斷在於:它們不象價值高於一般生產價格的工業品那樣,會平均化為生產價格。因為無論在價值中還是生產價格中都有一部分,是一個事實上已經確定的不變數,是成本價格,即生產上已消耗的資本=k,所以,它們的差別在於另一個部分,在於可變的部分,即剩餘價值。剩餘價值在生產價格中=p,即利潤,也就是等於按社會資本和每個作為社會資本的一部分的單個資本計算的總剩餘價值,但它在商品價值中等於這個特殊資本所生產的實際的剩餘價值,併成為這個特殊資本所生產的商品價值的一個組成部分。如果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