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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白起看手錶的時刻。
其中大概有十五分鐘,都是在排查樓房的。
所以在二十分鐘之前,就是小胖子和那個兇手通風報信的時間了。
“這個電話號碼就是兇手的,對不對?”
白起將手機螢幕,拿給小胖子看。
小胖子毫不猶豫的搖了搖頭:“不,他不是兇手,他就是我樓上居住的一個朋友而已。”
“幾樓?”
“七樓北戶。”
“那行,你們去搜搜。”
白起命令一波人,他們就前去了。
白起繼續問著小胖子:“你確定不要招供?”
“但我確實都是清白的啊!我剛才和他打電話,就是問他要不要開黑排位而已,真的!”
“你要知道,說謊可不是好孩子。”
白起一臉凝重的看著他,顯得更加語重心長了,“我最後再給你一個機會,如果你坦白了,罪刑會減輕,但你堅持為了一個兇手而不坦白,那麼你就是典型的包庇罪,坐牢的時間,完全取決於你的態度。”
“我……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小胖子不禁哽咽了一下。
“那行,既然你不承認,那我就讓你看看什麼叫做證據。”
雖然面對每一個罪犯,白起都會給他們一個坦白的機會,但很多人都不會坦白。
他們覺得只要咬緊牙關,閉嘴不說,那麼警方就很難有證據定他們的罪。
資深點的罪犯也知道,根據拘留的規定,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一個人拘留的時間最長不能夠超過24小時。
也就是說,只要堅持在24小時之內什麼都不說,那麼就會釋放,再次迎來自由的時刻。
正是因為如此,才會讓這些罪犯在面對警方的質問下而面無懼色,肆無忌憚。
白起嘆了口氣,甚至想要流下兩行獨立的淚水。
既然給他機會,他放棄了。
那麼白起還有什麼辦法呢?
嘆了口氣之後,白起從白亦璇的手中接過了一個錄音筆。
按了一下開關,錄音筆就開始播放了,裡面傳來了一道驚悚得令人髮指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