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揚名立萬一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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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曼頤在真正賺到花不完的錢之前,一直沒有正兒八經的攢下什麼錢來。她日後反思這一困境,發現是自己實在太愛買衣服了。
這種購買慾追根溯源,大概就是在她最愛美的年紀卻只能經受兩件衣服來回更替的困窘。而後境況好一些,又只能從裁縫鋪子買來別人做衣服的邊角料,拿回家自行裁剪。
這窘迫的境遇在她進入商務印書館拿薪水後略有緩解,又在決定和宋麒去看他姑媽前徹底破戒——她拿出很大一筆錢,去一家有名的裁縫鋪,量身定做了一件旗袍。
上海實在是於曼頤生平所見最為在乎衣裳潮流的一座城市,她記得自己第一天來這裡時,最時興的旗袍款式還是寬鬆的大袖旗袍,長度大約到小腿,女人們習慣在脖頸處戴一條絲巾,袖口微喇,垂在臂彎處,再長一點,還能水波似的垂到手腕。
然而還不到一年,這種旗袍就在女人間過時了。裁縫給她推薦了一種長及腳背的旗袍款式,曲線收腰,是一個電影明星穿火的——
說起來,於曼頤剛來上海的時候被那幾位阿婆新梳的髮型,也是這位影星帶火的。
因為衣長到腳背,又有三顆釦子將立領釦高,這種旗袍就顯得人身形特別的修長瘦削。如此形容,這旗袍聽上去是更為保守的,然而實情並非如此。
這款旗袍的袖子和之前的所有衣服比起來,都太短了,短得幾乎可以稱作無袖,短得於曼頤連連擺手——
她那身洋裝都沒有露出這樣多的胳膊,這胳膊要是給於家的那些女人看到,真是嚇得眼白一番,馬上就要暈過去了。
“你能不能不要這麼土?”她和裁縫溝通時宋麒本只在一旁坐著看報,聽了幾句後,忽然很不可思議地將報紙放下。
“我哪裡土了?”於曼頤被他說得莫名,“這胳膊露這樣多,我怎麼敢往高了抬手?”
“抱歉,我用詞不當——你能不能不要這樣封建?做個旗袍還要將袖子加長,你叫我好有挫敗感。”
“你有什麼挫敗?”
“這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日子什麼時候才能到頭。”宋麒放下報紙,氣得走了。
於曼頤看著他背影消失門口,“嗤”了一聲,轉回裁縫方向,繼續說:
“不用理他,袖子就還要去年那款大袖,到臂彎那種。長度就要方才試的曳地到腳面的……叔叔,這真的土嗎?”
裁縫手裡握著皮尺,息事寧人道:“人穿衣服,又不是衣服穿人。於小姐這樣的容貌身段,穿什麼,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