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1932年10月 江西寧都北郊李園村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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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一 紅色十字架</h2>
中共六屆四中全會召開不久,1931年3月25日至4月14日,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第十一次全會在莫斯科舉行。這次會議主要是在資本主義世界經濟危機進一步加深的背景下召開的。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書記曼努伊斯基向國際各支部宣告:無論過去、現在和將來,右傾始終都是主要危險。這樣一來,便把反對右傾主要危險絕對化、定型化了!這為王明左傾路線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援和依據!
即使有人保持著清醒的頭腦,在左傾的洪流下,任何個人都是一棵脆弱的蘆葦,不彎腰即折斷,無法阻擋洪流的奔瀉,甚至連個浪花也不起!
1931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了《關於接受共產國際執委第十一次全會總結的決議》。不僅認為黨內主要危險,“依然是右傾機會主義的灰心、失望、消沉”,而且加碼為“在中國的特殊條件內,右傾機會主義緊接著公開背叛革命,同時,他們更其採用了最可恥最怯懦的機會主義的兩面派的態度”。這樣,就把黨內鬥爭的不同意見,與背叛革命聯絡起來,視同志為敵人,從而為“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過火斗爭製造了理論根據。
在肅反擴大化中,就有這樣一件事例:一個戰士夜行軍掉了顆手榴彈,被推演成反革命:“你損失了革命武器就是幫助了敵人!假使被敵人撿去,襲擊了我們的指揮部,你不成了反革命的幫兇了嗎?”這種令人難以置信的荒唐邏輯,一直延續在歷次政治運動中。
王明等人改造了中央領導機構之後,又系統地向全國各地派出中央代表或中央代表團,去貫徹“反右傾”鬥爭,“改造和充實各級領導機關。”(派夏曦至洪湖成立湘鄂西中央分局,夏任書記;派中央代表團至中央蘇區;派張國燾、陳昌浩到鄂豫皖邊區;派曾洪易到贛東北)。為了把權力奪到王明路線推行者的手中,採用多麼殘酷的手段都是允許的,值得的。
1931年5月12日,鄂豫皖中央分局成立,張國燾任書記兼鄂豫皖軍事委員會主席。為了取得黨政軍的領導地位,清除異己,張國燾進行了殘酷的肅反,使許多優秀的領導人及優秀的黨員蒙冤死去。這種奪權,不是明令撤換,而是用莫須有的種種罪名,搞倒、搞臭、搞死。這種方式的向後延續,在十年浩劫中,導致了那些本該有個幸福晚年的革命家們的慘死。
1931年8月,中央發出了《中央給蘇區中央局並紅軍總前委的指示信》,指責“中央蘇區現時最嚴重的錯誤是缺乏明確的階級路線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