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樁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吃兩頓飯,下午出來之前會吃一頓飯,凌晨回到出租房後再煮一碗麵吃。
大的孩子每天最少要賣三十枝花,一個五歲的小男孩說,他的任務是每天六十枝。問他們如果完不成任務會怎樣,都嘿嘿笑著不回答。
他們中間有流浪兒童,更多的是被叔叔、阿姨、大哥、大姐們從貴州、安徽的偏僻山村以每年一千元至一千五百元的價格租出來的。
有孩子認真地告訴我,家裡還有弟弟、妹妹。賣幾年花,等到了七八歲,她就能掙夠讀書的錢了,但是這只是他們天真的想法。對於一些偏僻山村來說,一個家庭除了供自己吃飯吃菜外,收入不過是幾百塊錢,所以家裡女孩多的就租出來一年能有一千多元的收入。哪怕這些孩子被警察遣送回家,第二年,他們仍會被村裡的熟人租出來,帶到城裡繼續賣花。
有的孩子說他以後不會回去,大城市好,城市給了他們太多太大的誘惑。就算沒有人租他們出來賣花,他們中有的孩子也會偷跑到城市成為流浪兒童。有個十三歲的小女孩說,她再大一點兒,就到城裡的餐館打工。
這些租出來的孩子還算好。還有一些流浪兒童,他們沒有父母,或者根本記不住自己來自哪裡,只能跟著社會上的閒雜人混生活。偷東西,搶劫,什麼都幹。
採訪的時候,一個小女孩指著我手裡的大半瓶橙汁要喝。我說:“我去給你買一瓶。”她搖頭。原因是如果是全新的一瓶,她必須上交。我手裡喝過的給了她,她現在就能喝。
凌晨三點,馬路上出現了七八輛腳踏車。這些孩子歡呼雀躍地奔了過去。一輛腳踏車上搭一個或兩個孩子。
我們開車跟蹤,竟被這些孩子認出來了,不僅指給那些大人看,還把我們引到了死衚衕裡。我們眼睜睜地看著腳踏車從狹窄的路上一掠而過,聽到那些孩子發出歡樂的笑聲。
曾問過警察這樣的事情該如何解決。警察也很無奈,送他們回家,他們一樣會出來。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個撒謊時眼都不眨一下的小女孩。寫《花不棄》時,我就想起了這些賣花的孩子。沒辦法為他們做更多,有時候也很無奈。就像很多讀者反映的一樣,買花吧,其實賺錢的是他們背後的大人;不買吧,又可憐他們。
若是穿越了,以他們早熟的心靈及對社會的提前認知,在全新的環境裡,他們會過什麼樣的人生?希望這本書裡的女主角花不棄能帶著我們所有人的祝福,有人愛有人疼,有家有美好一點兒的人生。
——樁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