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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網友的文筆好不好無關,跟故事本身出色不出色也無關,主要是出於“不重複”的考慮。
我說的不重複,不是主題上的不重複,或者寫作風格上的不重複,而是故事本身的不重複。
我寫的主題差不多都是一個,就是愛情,是帶有命運悲劇因素的愛情故事,往往是我喜歡的一類愛情,裡面會有一個或幾個我個人認為值得寫的人。
至於風格,有人說過:“風格即人”,說明一個人的寫作風格基本上是一致的。風格跟題材和主題很相關,一個人寫日記和寫論說文可以有不同的風格,但大多數人在寫同一類題材、同一類主題的時候,風格是一致的。當然也有人對同一主題也能寫出不同風格的文章來,但那需要時間和精力,因為最不費力的寫作方法就是按你平時說話的方式寫。
所以我說的不重複,只是說已經有人寫過的故事,我就不願寫個類似的故事了。當然我看的書有限,我以為不重複的故事,可能仍然是在重複別人。
我寫《十年忽悠》的時候,有人說很像瓊瑤的《翦翦風》,WHICH我沒有看過,所以不知道象不象。還有人說JASON跟何塞斗酒那段很像金庸的某個小說,WHICH我又沒看過,所以也不知道是不是一樣。後來我寫《兒生母樂》的時候,有人指出我的故事跟某個人的某篇文章幾乎一模一樣,我特意找出那篇文章看了,唯一的相同之處就是兩篇都是寫童年的。
兩個故事一樣不一樣,完全看你是從哪個層次上看了。如果從題材上看,很多故事都一樣,都是寫愛情的,或者都是寫童年的;從細節上看,大多數故事都不一樣,除非是照抄,不然總有些細節是不一樣的。
有的人對我要求比較高,希望我每次都寫出不同的東西。有人發悄悄話給我,指出我寫的老三跟成鋼是一類人。我不太瞭解寫這樣的悄悄話的人是什麼用意,大概是對我高標準,嚴要求,希望我象大作家一樣,每篇故事都能突破自己,寫出新意。
我從來沒想過突破自己的問題,因為我沒想過有朝一日被當成作家來看待。我寫《十年忽悠》,很大程度上是打發時間,自娛的成分比娛人的成分多。但自從結識了那麼多忽悠迷以來,我不僅把博克的題詞改了,我連自己碼字的動機都改了,不再是自欺欺人,而是碼字為知傻。
我看到每天有這麼多人來艾園找包包吃,我就覺得應該蒸幾籠包包放這裡。自己的包包蒸完了,就蒸別人的包包。剛好有人把面和好了,做成了包包請我蒸一下,兩全其美的事,我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