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節 (第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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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名言來讀的,今天試著當愛情傻瓜的夢囈來讀,當情場LOSER的哀怨來讀,真的感到有一種無奈浸潤在字裡行間。他在談到“聚而厭之,分而戀之”的時候說:
“所以這句話只能當作一帖安慰劑,用在因為種種原因不能相聚的情況下。到了那時候,苦苦地想著聚有多麼美好,又有什麼用呢?徒增煩惱而已。那就把這句話翻出來,安慰自己:其實如果我真的跟他/她結合的話,久而久之,可能會生厭的,還不如像我們這樣,離得遠遠的,保持你我心中美好的形像,遙祝彼此幸福。”
她覺得很心酸,想像他在寫這段話的時候,一定是帶著一絲苦笑,平平靜靜地道來。但那種平靜是劇痛之後的麻木,就象一個人,看著自己辛辛苦苦建造起來的房子被烈火燒成了灰燼,慘淡地說:“算了,燒了就燒了吧,省得每天要打掃。”
她不知道這個令他憂傷的女孩是誰,但她積極地為他想歪點子,很簡單,兩個IF就能搞定。在這種場合,她比較喜歡用“IF”而不是“如果”,因為兩個“IF”看上去就象“黑旅風李達”的那兩把板斧,左右開弓,呼呼生風,過癮。
她在心裡對他說:“JASON,我教你啊,對這種事,要快刀斬亂麻,嚓嚓,兩個IF搞定。IF那個女孩真心愛你呢,你就不管她父母同意不同意,把她肚子搞大再說,讓她父母去幹瞪眼;IF那女孩屈從於父母,就說明她不夠愛你,你就屁股一拍,走人,讓那女孩去幹瞪眼。”她覺得有了這一“肚子”、一“屁股”,JASON的CASE就算徹底SOLVE了,都是以對方乾瞪眼結束,何等暢快!
不過她馬上想到自己這是站著說話腰不疼,她問自己:你能做到這麼幹脆嗎?這麼多年了,也沒見你一“肚子”一“屁股”地把自己的CASE搞定。雖然她那一“肚子”比JASON那一“肚子”的技術含金量高得多,但關鍵還是她自己下不了決心,不願走人,不然她的一“屁股”總比他的容易些吧?
說來說去,還是個情絲纏繞的問題。能使快刀的,斬的是麻,情思是連慧劍都斷不了的。
她知道如果女孩屈從於父母,JASON是不會怪那女孩的,一方面是因為他已經愛入膏肓了,另一方面,他從來就是一個寬容的人,他對所有的人都是寬容的,那他對那個女孩就更寬容。也許正是這種深愛與寬容使他格外痛苦,不然,跳起來大罵一通那女孩的父母,或者指責一下那女孩的軟弱,或許就會好受一些。
她不知道他回國究竟是躲避這段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