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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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約覺得古怪又不曾細究的事情終於有了答案。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兩人一直沒說話,好半天,南一問:“那你現在想要怎樣?”
明月擦了眼淚:“我出來了就再也不回去了。我要離開這裡。我想去北平或者南方。”
“你一個人怎麼去?”
“我不怕。我可以做工,可以要飯,不然路上死了也行,死了也比回到那裡去好。但是我可不會死……”
明月口口聲聲的“死”字提醒了南一,她一個激靈,戰戰兢兢地對明月說:“實際上我今天去找你,是有事兒,有事兒要你幫我的……”
她們下午趕回南一的家裡,直奔地窖。所幸這天劉太太出門見朋友,女傭也沒有過來取東西,沒有人發現藏在這裡的吳蘭英。她見是明月,掙扎著要坐起來,明月走過去握住她的手,發現她在發燒。蘭英肩上的傷口不深,子彈擦身而過,但是已經有了輕微發炎的症狀,不治的話後果不堪設想。
明月說,得送醫院。
南一道,被發現了怎麼辦?
蓋好毯子,偽裝好就行。
南一道,我害怕。
害怕也得救人。
南一跑回房間,拿了姐姐的大衣和帽子出來裹在吳蘭英的身上。兩個女孩架著她出門,叫了兩輛人力車直奔大西門美國人開的教會醫院。民國十年,公元1921年九月三日下午兩點多鐘,奉天城秋老虎當頭,豔陽流火,明月的心裡焦躁不安,像被放在油鍋裡面反覆煎熬:世界忽然大了,依靠忽然沒了,那麼多的事情要她自己面對,要她自己拿主意。
她們一到醫院,吳蘭英就被送進了處置室。馬上有護士為她清理傷口,但是救命的盤尼西林太昂貴,要想打針,必須先交錢。
明月把手錶從腕子上擼下來:“找個當鋪,當掉它。跟老闆說這是歐洲貨,值錢的。”
南一道:“我要多少?”
是啊,要多少呢?她自己也不知道。那是十六歲生日的時候,小王爺贈的禮物,錶盤上有鑽石,錶鏈上還有小顆小顆的綠寶石,耳朵湊上去聽,秒針轉動起來會發出水滴一樣的聲音。那麼多的禮物,她頂喜歡這個,可是誰又知道這表會值多少錢呢?
“當鋪給多少,你就加兩成。”明月說,“我在這裡看著,你不要耽擱,錢拿來,讓蘭英姐把針打上,比啥都重要。”
南一點點頭就跑了出去。
離醫院不遠的地方就有應運而生的當鋪,為了救急治病,典當的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