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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場面忽然停滯,詭異地安靜下來。
兩個人眼神躲閃,不好意思接話表示拒絕,畢竟他們一向自詡一碗水端平,但又不想真的接下我這個盤,支支吾吾好久沒答上話來。
這下所有人都朝我看過來,我難堪得不敢抬頭。
試圖不讓人看到臉上醜陋的疤。
妹妹像甩掉燙手山芋一樣,把這個為難的、必然要得罪一方的選擇權交給我:「姐姐,你先選吧?」
法官鼓勵我:「丫頭,你想跟著誰生活?」
爸爸媽媽緊張地看著我,生怕被我選中。
我沒有辦法再龜縮排沉默的保護色裡,垂著頭,許久,我小聲說:
「我選……」
「我可以選擇去孤兒院麼?」
我輕聲問。
2
我沒辦法選擇父母是誰,但我想選擇不要他們了。
我寧願自己是個孤兒。
總好過活得像一個試錯品。
1歲的時候,爸媽忙於創業,把我送回老家給奶奶帶,四年後妹妹學會說話了,才接我回去。
幼兒時期與父母分離,日後也會很難學會建立親密關係,似乎天生就是個冷漠疏離的人。父母總嫌我不親他們,於是二胎開始照書養,親力親為照顧妹妹長大,收穫了一個活潑黏人的小女兒。
6歲時媽媽忙著給妹妹餵飯,使喚我倒熱水給她們,我個子矮,踩著小凳子才夠到熱水壺,一不小心摔倒,熱水澆在臉上燙出了大片醜陋的疤,小小年紀就毀容。
他們吸取教訓,從不讓妹妹做任何家務,妹妹十指不沾陽春水、嬌養地長大,連水都沒有自己倒過,出落得漂亮可愛,爸媽逢人就炫耀自己的小女兒。
別人問起我這個大女兒,他們皺著眉頭想起什麼人生汙點似的,